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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风损失超500亿 风电企业维权进行时

日期:2016-04-18    来源:中国经营报

国际新能源网

2016
04/18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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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风电企业 弃风限电 风电项目

弃风损失538亿

困扰中国风电发展的弃风限电痼疾依然难解。

3月31日,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下称“风能专委会”)在北京召开弃风限电问题专题研讨会,风能专委会秘书长秦海岩直指:“弃风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机制问题,大家争发电权。”秦海岩表示,一些地方政府通过行政干预手段,导致风电无法全额上网,此举与《可再生能源法》背道而驰。

记者在会上获悉,鉴于愈演愈烈的弃风形势,风能专委会已经组织行业向新疆、云南、甘肃等地方政府开展法律维权行动,采取包括申请信息公开、向国家主管部门举报、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法律诉讼等在内的多种法律手段,维护风电企业合法权益。

2015年入冬后,甘肃、宁夏、黑龙江等地的一些风电项目弃风率甚至高达60%。

发电权利益之争

“去年弃风率是15%,比2014年上升7个百分点,2010年开始弃风量越来越大,到现在累计1000亿度了,整个行业损失是非常巨大的,尤其项目真的在亏本的境地下生存。”秦海岩表示,从2010~2015年,弃风电量损失累计近1000亿千瓦时,相当于三峡、葛洲坝(600068)两大水电站在2015年的全年发电量。

“这相当于去年新增的装机等于白装了,”秦海岩称,风电装机在增长,但是没有发挥出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来自风能专委会的数据显示,2015年,吉林、甘肃、新疆等地的弃风率超过30%。特别是2015年入冬后,甘肃、宁夏、黑龙江等地的一些风电项目弃风率甚至高达60%。

庞大的弃风量带来的最直接后果就是巨额的经济损失。记者根据风能专委会发布的数据统计发现,从2010~2015年,因弃风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达538亿元。其中,仅2015年的弃风量就达339亿千瓦时,直接经济损失为183亿元。

“我们在甘肃装机有84万千瓦,去年我们在甘肃亏损了将近1亿元,去年亏损1亿元是我们有5000多万千瓦时的交易电量,交易电量基本是0电价,”一位风电开发商人士向记者表示,“今年可能比去年亏损还要严重”。

根据龙源电力发布的2015年年报数据,2015年龙源电力风电累计发电量为257.0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1.35%。但由于2015年下半年全国限电形势加剧,龙源电力的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888小时,尽管比行业平均水平仍高出160小时,但与2014年相比却下降了92小时。

“在这种弃风限电的情况下,没有开发商会有热情去投资了,”秦海岩表示,现在陕北地区这两年开发量呈递减趋势。

为了缓解弃风限电难题,国家能源局于今年3月17日下发2016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提出为保持风电开发建设节奏,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16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总规模3083万千瓦,考虑到2015年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宁夏、新疆(含兵团)等省(区)弃风限电情况,暂不安排新增项目建设规模。不仅如此,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又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样剑指弃风、弃光难题。

风能专委会秘书长秦海岩介绍近年来弃风限电情况。

一些地方的煤炭、火电是其支柱经济,因此当地也存在类似的“保火电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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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类似的政策性文件几乎每年都会出台,但弃风限电却仍呈愈演愈烈之势。

公开资料显示,自去年以来,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出台的规定,有令弃风问题恶化和复杂化的趋势,比如新疆要求不参与直供电的新能源场站停发,云南则要求风电拿出60%的收益补偿火电。

记者获悉,2015年11月20日,云南省工信委发布《关于下发2015年11月和12月风电火电清洁能源置换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让风电企业补偿火电企业,要求以国家批复火电企业平、枯季节上网电价为计费标准,风电企业将计费标准的60%支付给火电企业。

有业内人士分析称,云南全省风电11月、12月上网电量约18亿千瓦时,若按上述补偿比例计算,云南风电企业将无偿补给火电企业3.8亿元,这相当于十五个5万千瓦风电场一年的收益利润。

另外,甘肃省发改委、工信委、能源监管办在2015年11月份分两批次发布了关于甘肃省2016年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及组织实施2016年直购电工作的通知,这些行政干预政策同样令新能源企业颇为不满。

据上述风电开发商人士透露,甘肃从去年5月份开始进行直供电交易,起初他们有2个风电项目限电比例在10%左右,并且没有参与直供电交易,但从6月份开始后,弃风限电比例就高达40%~50%,“实际上我们参加直供,就是这种心情,如果不参加,可能就会被限死。”

该人士表示,在宁夏由于煤炭、火电是一些地方的支柱经济,因此当地也存在类似的“保火电交易”。据了解,要是风电场不参与交易就会限制发电量,并且交易和调度是脱节的,而参加交易以后,交易和基础电量并不是叠加的,所以一些风电场就出现量价齐跌的情况。

在秦海岩看来,弃风更多的还是机制问题。就宁夏而言,煤电涉及当地的GDP和财政收入,在煤价下滑的大背景下,只有让火电多发电,才能把当地煤炭的销售提上去,所以这就是摆在风电企业面前真实的情况。

维权进行时

鉴于目前弃风情况愈演愈烈,风能专委会决定采取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金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红楠表示,上述新疆、云南等地的政策没有上位法的法律依据,甚至还与可再生能源法背道而驰。

风电怎么能反过来去补偿火电企业呢?李红楠认为,云南的风火置换交易政策违反了可再生能源法全额保障性收购的法律精神。

“地方对可再生能源干预已经是变本加厉了,越来越严重,而且还打着改革的幌子在做这样的工作。所以这个问题不解决,别说落实可再生能源法,目前很多概念都会误导,将会越走越弯。”秦海岩表示,鉴于目前弃风情况愈演愈烈,风能专委会决定采取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记者获悉,在3月25日,风能专委会已经委托律师,向云南、新疆和甘肃等有关部门,包括发改委、工信委以及电力公司,申请信息公开。李红楠表示,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这些地方政策的具体执行情况,以及法律依据等。

在此次弃风研讨会上,来自中广核、中节能、华能、大唐、龙源电力等风电开发商均列席了会议,一位风电开发商代表明确表示,支持风能专委会给企业的维权行动。该人士对记者表示,火电的产业链较长,可拉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新疆、甘肃等地就是以降低电价方式变相压低风电电价,扶持地方产业,而云南在不限电情况下,强行把风电企业效益拿去补偿地方的火电。这都是完完全全不合法、不依规也是不稳妥的。

据秦海岩介绍,信息公开的答复时间为15个工作日,后续维权行动视地方政府答复情况而定。李红楠则表示,如果对方不予答复,不排除会采取行政复议、诉讼等手段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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