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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纲 根除风电行业痛点

日期:2016-09-21    来源:中国能源报

国际新能源网

2016
09/21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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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可再生能源法》 风电行业 风电建设

十年前,处于科学发展、长远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的考虑,处于对国家能源安全的保护,《可再生能源法》应运而生,并以此为为主干,辅以《电力法》、《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等30多部相关法律以及若干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立法等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同时,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国家各部委以及省、市各级政府出台了诸多的配套政策,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春江水暖鸭先知。我们搞新能源建设的企业,最能感受到《可再生能源法》推行十年来,国家对新能源建设的决心和力度,也切切实实得到和享受了这些法规政策的红利。十年来,可再生能源法和有关配套政策相互推动,中国风电产业已经发展成为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第一支柱。中国已成为世界风能利用第一大国,正以更加昂扬的姿态积极构建绿色低碳的全球能源治理新格局。

行业生态明显改善

十年间,风电产业经历了行业政策逐步完善、酝酿规模发展的市场培育期,国家密集推出推动风电发展政策的高速发展期,产能过剩等问题日趋严重的产业调整期和行业趋于理性化、国家逐步减少补贴支持,并适度寻求海外布局扩张的稳定发展期。历经十年发展,我国风电的开发建设成本明显下降,进一步增强了与常规能源的市场竞争能力,风电度电成本已非常接近火电水平。

我们感到,法律给新能源建设带来的环境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清晰界定产业规模定位。规定了2020年各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并对发电企业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提出了明确指标。

有序规范风场开发建设。中国风电经历了三个标志性阶段——"2003年特许权招标开发初始阶段"、"2011年国家发改委收回5万千瓦风场审批权中期阶段"、"201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企业投资风电站项目核准权下放至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当前阶段",简政放权,利用市场杠杆手段来自行调节行业发展,使中国风电日益走向市场化、成熟化发展。

统一行业质量标准。特别是在加强风电机组运行质量及可靠性上,打破地方保护,杜绝低价竞争,以市场为导向,促成行业从粗放性向精益化发展转变,打造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态势。

保障新能源优先发电。发改委今年出台《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发改委和能源局今年印发了《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优先发电试行办法》,这将成为缓解弃风限电问题的重要抓手,有效解决能源结构性失衡,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成为促进风电等可再生能源行业有效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积极构建服务支撑体系。建立了数家专业研究机构、认证机构、咨询服务机构,形成涵盖装备制造、技术研发、教育人才体系、检测认证、配套服务的完整产业生态链,构建了优质的"以高端装备制造业集群和先进装备制造服务业配套组合"的风电行业生态圈。

推动风电产业实现十年跨越

法制建设推动下的十年,是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日新月异的十年,更是中国风电产业发展历程中波澜壮阔的十年。

中国已成全球最大、增长最快、最具活力的风电市场。以《可再生能源法》及相关配套法律为基石,通过实施大基地建设、风电标杆电价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我国用10年时间走过了欧美国家几十年的风电发展历程,实现了风电装机从百万千瓦到一亿千瓦的跨越,取代美国成为世界第一风电大国。截至2016年1月,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已达1.45亿千瓦,较2006年整个中国的风电装机量125万千瓦,增长了100多倍!放眼世界,全球风电累计装机4.3亿千瓦,累计装机排名前十的国家占全球84.5%的市场份额,中国占33.6%;2015年全球新增装机6300万千瓦,排名前十的国家占全球89%的市场份额,中国占到48%。

目前,我国风电产业已由注重增量步入到注重增量与优化存量并举的新阶段。"三北"大基地与中南分散式风电协调发展,风电设备制造商和风电场开发商从粗放式数量扩张向提高质量降低全生命周期度电成本的方向转变,风电产业掀开了稳定持续健康成长的新篇章。

坚持自主创新,培育了较为完善的风电产业链。十年来,我国培育了全球最大规模的风电市场,一个涵盖原材料加工、零部件制造、整机制造、开发建设、技术研发、标准和检测认证体系以及金融保险服务等各个环节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并且带动了储能、智能电网以及相关电力系统技术的发展。在国内庞大市场和高速增长的推动下,风电设备制造业从最初的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国产化,到现在已经整体上掌握了风电机组设计和制造技术,并拥有了一定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关键核心技术实现自主知识产权。

实现从"引进来"到"走出去"转变。依托高速增长的国内市场,我国风电装备制造业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大幅提升,金风、联合动力、明阳、远景等一批国内风机制造企业跻身国际领先整机制造商行列。十年时间,中国风电不仅实现了从风电技术跟随者到引领者的转变,还实现了从风电装备输入到产业链输出的转型。截至2015年底,我国风电机组制造商已出口的风电机组共计1085台,累计容量达到2036兆瓦,"中国造"风电机组进入欧美主流市场。今年5月,顺利移交的埃塞俄比亚阿达玛二期风电场工程采用中国贷款、中国技术、中国标准、中国设备和中国承包商,是我国风电产业链完整"走出去"的一个成功范例。随着可中国新能源市场、技术、制造、资本都等环节不断成熟,中国风机设备将伴随国家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全面进军国际市场,成为继"高铁"之后的"中国制造"走向世界的又一张鲜亮的名片。

参与国际风电行业标准制定,初具全球话语权。十年来,中国风电制造企业、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际风电行业标准制定,不断提升在全球风电领域的话语权。IEC/TC88国际电工委员会风能发电系统今年5月工作在韩国召开会议,讨论并通过了IEC61400-5风轮叶片国际标准。这是中国自参与IEC/TC88国际电工委员会工作以来,首次由中国发起,并作为国际标准项目召集人起草的国际标准。国内一些科研机构也在积极谋求风电认证的国际话语权。如中国电科院已经成为MEASNET正式成员单位,获得国际风电检测领域最高级别的MEASNET资质。

破解行业顽疾有赖法律落实完善

近年来,履行全国人大代表的职责,我到十多个省份调研风电建设情况,在看到可喜变化的同时,也感到了许多亟待依法规范的状况。比如"有序开发建设与林地等自然环境保护"、"土地规划与使用矛盾"、"群众对新能源发展曲解以及严重的阻工问题",成为风电开发建设的三大阻碍。

今年上半年,全国风电弃风电量32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48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21%,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弃风限电"成为我国风电高速发展过程中的一大"痛点"。这折射出风电行业自身和其他电源之间、风电和电网之间的诸多问题,暴露出我国能源规划、建设和运行中的种种矛盾仍待解决。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仍需要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地位,不仅要实现有法可依,还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可再生能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切实落到实处。当前,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法制建设。

坚定实施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按照中央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总思路,保障可再生能源开发和使用,提高电力供给可再生能源比重,促进与带动风电产业可持续发展。

出台新能源"绿证"制度。强化新能源的市场供给优先权。对于清洁能源电力,凭"绿证"配额可优先上网,优先出售;对于新能源建设没有达到指标的地方,强制从其他地方购买"绿证"、交易新能源;能源消费企业必须持"绿证"配额首选新能源并以此得到国家政策优惠。

出台能源使用税法。市场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应该充分考虑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因素,建立健全反映资源稀缺及环境外部成本的能源产品价格和税收机制,充分体现可再生能源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出台能源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大纲。建议国家主持编制《海上风电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大纲》,建立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标准,解决产业与环保、维护、培育和引导等问题,积极有序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保证"十三五"新能源开发项目的建设秩序。

出台行业创新驱动发展配套政策。"十三五"期间,建议相关部门出台细化的创新驱动发展配套扶持措施,有效解决科研资金来源问题,加大科技创新资金以及教育资源、人才资源、首台套保险等配套支持力度,保障风电行业科技创新、产品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教育人才资源创新、资本金融创新,确保高速稳健发展。

回首《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的十年,我们最深刻的体会是,企业的生存、行业的壮大、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提供的健康良好的环境。

过去十年中国新能源的发展,得益于法律的保护和规范;未来十年乃至长远,中国新能源的发展仍然依赖于法律的保驾护航。作为中国新能源的建设者,我们首先要依法办事,依法建设,在法律的轨道上实现安全发展、快速发展、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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