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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小型垃圾发电厂购电比例出台

日期:2017-05-26    来源:商务部网站

国际新能源网

2017
05/26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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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垃圾发电 光伏发电 屋顶光伏发电

泰国工业联合会替代能源行业协会荣誉会长披猜表示,国家能源政策委员会出台规定参与国家小型发电收购(SPP)计划,且发电功率不超过50兆瓦垃圾发电厂的居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电力收购比例和规定长期电费变量值(FIT)为每度3.66铢,此收购标准应与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相适应,但垃圾焚烧发电厂是否兴起,取决于社区居民垃圾的回收数量是否足够,以及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和社区居民对发电厂的接收态度等因素,因垃圾处理在过去以来一直是矛盾焦点之一,关于跨区收集垃圾的事常会引起矛盾争执。

披猜表示,上述投资形式会吸引投资者进行投资,兴建发电总功率为20-50兆瓦的较小型发电厂,重要是垃圾数量是否足够供应,以及需要签约20年的长期供应合约,必须承认垃圾收集一直是焦点问题,若此事不明确,则妨碍投资。同时,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选址须取得当地社区居民的同意,也是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披猜还指出,国家能源政策委员会做出地面安装光伏发电厂计划停止继续发展的决定,而公务部门屋顶光伏发电300兆瓦的计划未能如期达到所剩余的发电功率缺口,建议应改由其他替代能源发电计划加以补充,例如生物发电、生化发电,不要再增加光伏发电的份额,因光伏发电厂收购电力的比重已经超过合适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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