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工信部公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并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建立了“叫停”制度。明确了生产企业发现新能源汽车产品存在安全等严重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这几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飞速增长,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国。这一产业快速发展,主要是由于我国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刺激带动。但一些毫无制造经验的公司,或者一些原先生产农用车、低档车的公司也改做新能源汽车,出现大量鱼目混珠的情况。
不少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管控能力不足,产品安全隐患和风险也相应增加。2011年以来,我国发生了31起
电动汽车安全事故,其中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分别达到9起、8起,加强安全管理刻不容缓。从这方面来讲,建立
新能源车“叫停”制度,强化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要求,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迫切需要。
如果新能源车安全事故频发,质量不高,那么市场的认可度不会高。2015年,新能源汽车品牌形象、质量和感知价值水平都低于燃油汽车,用户抱怨率达34.5%,是燃油汽车的2.4倍。民众的购买欲不高,使产销严重失衡,从而造成产能过剩和高库存等问题。工信部对新能源车建立“叫停制度”,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新能源车进行叫停,这种优胜劣汰是必然的选择。
日前,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四部委明确2017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额度比2016年降低20%,地方财政补贴不得超过中央单车补贴额的50%,直至2020年补贴完全取消。随着补贴的逐渐减少直至取消新能源车企补助,使之前依靠补贴赚钱的企业已无钱可赚甚至还会出现严重亏损,从而更难保证产品质量。因而,建立新能源汽车“叫停制度”,可以更好地为新能源车质量把关。
我国一些行业喜欢盲目跟风,国家用补贴鼓励和发展新能源汽车发展没有错,但错在一些地方把国家的好政策理解错了。新能源车“叫停制度”,使一些管理不严,品牌形象不佳的新能源车企很难再有生存的空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