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能源网 » 新能源汽车要闻 » 正文

广东:取消对新能源汽车限牌限行

日期:2018-06-21    来源:信息时报

国际新能源网

2018
06/21
09:07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限行 充电桩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今后,广东将在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措施包括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行,排放检测设置绿色通道,在城市市区划定新能源汽车夜间专用停车区,允许大型新能源客车使用公交车道,分类支持新能源物流车使用等。

  配套

  新建住宅须配建充电桩
 
  在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意见》中要求,到2020年,全省干线高速公路(除城市绕城环线、快速路以外的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全部建成充电基础设施,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5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在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企业可利用自有停车站场建设集中充电站,并鼓励对外提供公共充电服务。而在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意见》要求,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不满足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各级住建部门不得办理验收手续。
 
  同时,《意见》提出,今年全省统一的充电设施公共信息智能服务平台将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营,现有和新建公共充电设施必须接入平台,并实时提供运行信息。接入平台并验收合格的充电设施方可申请省级财政补贴。
 
  推广

  各市取消新能源汽车限牌限行政策
 
  《意见》明确,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积极引导使用新能源汽车,提出“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行,排放检测设置绿色通道,在城市市区划定新能源汽车夜间专用停车区,允许大型新能源客车使用公交车道,分类支持新能源物流车使用”。
 
  目前,深圳市已实现公交纯电动化,广州、珠海市也将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公交电动化。《意见》要求,2018年起,珠三角地区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粤东西北地区不低于50%且逐年提高10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市政、通勤、物流等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占比达90%以上。
 
  创新

  支持互联网企业进入汽车行业
 
  为了做大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意见》支持互联网、电子信息等领域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推进一批企业获得新能源汽车准入许可。
 
  同时,积极支持传统燃油汽车企业转型发展新能源汽车。贯彻落实国家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双积分制度,积极推动中外合资乘用车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加快导入新能源乘用车车型。
 
  《意见》还指出,要大力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加快推进汽车电动化与智能化一体发展。支持广州等市积极创建国家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支持示范区智能路网建设。
返回 国际新能源网 首页

新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