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遂川巾石智慧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
江西联合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遂川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遂川巾石智慧风电场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遂川巾石智慧风电场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该项目为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已列入江西省能源局2018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赣能新能字〔2018〕54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二、拟建项目位于遂川县巾石乡、枚江乡、珠田乡;项目预算总投资8.5052亿元,项目用地符合《遂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原则上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三、项目申请拟用地总规模为1.9569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9569公顷(均为林地)。
四、该项目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需在用地报批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备案归档。
五、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用地报批前做好征地补偿工作,采取措施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68号令)的规定,建设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1年8月23日。
吉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