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国能综函新能〔2018〕367号),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10月31前按要求梳理已纳入规划但未建成风电、光伏项目有关情况。截止日前,已有北京、天津、海南、云南、湖南 五省市公布“十二五”以来风电项目信息表!
01
北京市
关于公示北京市“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国能综函新能〔2018〕36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委会同各区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单位对本市“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上网类)项目情况进行了梳理,现按通知要求对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
1.“十二五”以来北京市风电项目基本情况表
2.“十二五”以来北京市光伏发电项目基本情况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1日
02
天津市
关于我市“十二五”以来未建成风电、光伏项目有关情况的公示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国能综函新能〔2018〕367号)要求,为全面掌握可再生能源项目信息,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区对全市“十二五”以来未建成的风电、光伏项目信息进行了梳理、汇总,现将有关情况面向全社会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11月8日。在公示期内,有关部门、单位如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委反映,并提供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委将交由项目所属区进行核实,逾期将不再受理。对于提供虚假项目建设信息的,一经核实,直接取消项目建设资格。
附件:
1.已核准但超过两年未开工且未及时办理延期的风电项目
2.已核准且未开工时间在两年内或已办理延期的风电项目
3.纳入“十二五”时期年度建设方案但未按要求完成核准的风电项目
4.纳入“十三五”时期年度建设方案但未在当年年内完成核准的风电项目
5.已备案已申请纳入国家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未开工的项目
6.已备案已申请纳入国家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已开工的项目
7.已备案未纳入国家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未开工的项目
8.已备案未纳入国家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已开工的项目
联系人:刘建鹏电话:23306915传真:23316615
邮箱:tianjin_nengyuan@163.com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2日
03
海南省
海南省发改委10月31发布《关于我省“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公示》,公示信息显示:“十二五”以来海南省风电项目规模指标为491MW,其中100MW指标作废,350MW指标暂停!
具体项目为:
1、华能文昌风电场二期规模指标是50MW,并已备案且已纳入国家认可的建设规模,但未开工,同时取消项目指标。
2、天能临高风电场和东方风力发电厂技术改造项目已开工,规模指标是85MW,并已备案且已纳入国家认可的建设规模,但天能临高风电场只占用6MW指标,其余规模指标作废。
3、临高海上试验风机项目规模指标是6MW,已备案但未纳入国家认可的建设规模,属未开工项目,目前项目被取消,规模指标作废。
4、东方海上风电场1#规模指标是350MW,已纳入国家认可的建设规模,但未备案也未开工,目前被暂停建设。
04
云南省
05
湖南省
关于“第一批”风电拟废止项目的公示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国能综函新能〔2018〕367号)要求,我们对全省风电项目进行了梳理。根据调度情况,拟废止项目共计25个(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中已核准超过两年未开工建设,核准文件应声明作废的项目7个;纳入“十二五”时期年度建设方案,未按要求完成核准工作,按国能新能〔2016〕84号文件要求应予以废止项目11个;纳入“十三五”时期年度建设方案,未按要求在年度建设方案发布一年内完成核准,应予以废止项目7个。
现对拟废止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11月7日,公示结束后将下达正式文件。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能源局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电话/传真:0731-89665101/0731-89665048
邮箱:tangsi@hnfgw.gov.cn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邮编:410004
附件:拟废止风电项目清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
来源:中国风电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