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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到2020年,新能源车辆和达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将超50%

日期:2019-03-29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2019
03/29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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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能源汽车 充电桩 清洁能源

据国际能源网消息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四川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调整四川省运输结构,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车辆运输能源转型,制定本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50%。

具体来看,在新能源汽车规划使用方面,方案提出:

1)推进货运车辆结构升级。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机场、港口等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作业车辆;

2)深入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加大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绿色物流智慧服务平台建设等支持力度。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

3)强化动态监测和督导考评。建立全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信息运行监测机制,建立全省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按要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

原文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19〕2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12日

四川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交运发〔2018〕142号)精神,进一步优化调整全省运输结构,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主攻方向,强化政策引导,注重市场驱动,突出示范引领,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大力改进运输组织水平,加快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水路运输量,有力支撑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服务建设交通强省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大宗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港口铁路集疏运量和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大幅增长,城市配送进一步规范升级,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与2017年相比,全省铁路货运量增加482万吨、增长6.9%。全省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长20%,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 

二、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快推进综合运输通道建设。突出南向、提升东向、推进西向、拓展北向、强化空中,着力推动铁路发展畅通道、民用航空强枢纽、公路网络广覆盖、内河航运扩能力,主动对接国家“十纵十横”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整体提升与周边区域的互联互通水平,加快构建以“四向八廊五枢纽”为主骨架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立足支撑服务“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加快完善高品质的快速交通网、高效率的普通干线网、广覆盖的基础交通网,推进城际铁路、高速公路、机场建设,实施普速铁路、高速公路、港口、航道扩能改造,推动普通国省道提档升级,优化完善以高速公路为骨架的三级路网体系,构建区域协调发展交通新格局。〔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牵头,财政厅、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四)加快提升干线铁路运输能力。加快实施《四川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打通高速铁路通道。持续推进在建高速铁路建设,2020年前建成投运成都至贵阳、成都至自贡铁路机场段、成都至兰州铁路成都至川主寺段等3条铁路,开工建设自贡至宜宾、成都至西宁、成都至天府机场至自贡、成都至南充至达州至万州、重庆至昆明、西安至重庆、大理至攀枝花等7条铁路。同步发展城际铁路,建成投运成都至蒲江、川南城际铁路内江至自贡至泸州段等2条铁路,开工建设汉中至巴中至南充铁路巴中至南充段、绵阳至遂宁至内江等2条铁路。统筹建设普速铁路,加快建设隆黄铁路叙永至毕节段、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峨眉至米易段等2条铁路,建成投运川藏铁路成都至雅安段、成昆铁路扩能改造米易至攀枝花段、连界至乐山铁路、叙永至大村铁路等4条铁路,开工建设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隆黄铁路隆昌至叙永段等2条铁路。〔省发展改革委(省铁路机场办)、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参与〕 

(五)加快主要港口、大型企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支持煤炭、钢铁、电力、化工、汽车制造等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简化铁路专用线接轨审核程序,压缩接轨协议办理时间,完善铁路专用线共建共用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加快建成宜宾港货运集散中心铁路专用线。全面加快推进成都天府国际空铁公多式联运物流港、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商品汽车多式联运中心等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配套的新建铁路专用线建设。支持成都、广安、眉山、广元、绵阳、南充、雅安等地大宗货物企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到2020年,全省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0%。(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成都铁路监管局参与) 

(六)加快综合枢纽及集疏运体系建设。提升铁路枢纽功能,进一步完善成都铁路主枢纽,积极打造省内次级铁路枢纽和节点城市,完成成都枢纽成都车站扩能改造,形成成都铁路枢纽“三主三辅”客运站布局和“1+1+17”三级物流节点网络,建成宜宾、广元、达州铁路枢纽,积极推进绵阳、遂宁、乐山、泸州等铁路枢纽建设。推进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物流园区建设,加快铁路物流基地、铁路集装箱办理站、港口物流枢纽、航空转运中心、快递物流园区等的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强不同运输方式间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拓展高铁站场货运服务功能,完善货运配套设施,规划建设高铁货站及高铁货运物流基地,推进双流国际机场、天府国际机场拓展完善机场货运服务功能。加快推进成都天府国际空铁公多式联运物流港、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商品汽车多式联运中心、成都青白江多式联运转换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德阳、绵阳、宜宾等地铁路物流基地建设,加快实施成都、宜宾、眉山、达州、绵阳、自贡、攀枝花、凉山等重要铁路货场周边道路畅通工程。加快港口与腹地货源富集地、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的衔接,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积极推进泸州港自贡至泸州大件公路、泸州港神仙桥码头疏港路、泸州港二郎至太平疏港路、广元港红岩作业区(一区)进港公路、广元港张家坝作业区(一期)工程进港公路、遂宁港安居区西眉组团至遂宁港通港大道、遂宁港金桥工业园至遂宁港通港大道等港口集疏运公路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邮政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推进水运基础网络建设。推动高等级航道加速成网,加快推进长江干线航道宜宾至重庆段险滩整治,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四川段航运通行能力。全面推进岷江港航电综合开发,新开工岷江龙溪口至宜宾段航道整治工程,建成嘉陵江航运配套工程,协同推进新开工嘉陵江利泽航电枢纽,基本建成嘉陵江高等级航道。到2020年,全省IV级以上航道总里程突破1600公里,集装箱吞吐能力突破300万标箱。推动广安港、南充港、广元港与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协同合作发展。支持地方政府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达州—万州铁水联运港,打造达州秦巴地区综合物流枢纽,开辟经达州至万州港进入长江的货运出海新通道。(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 

三、改进提升运输组织水平 

(八)着力优化铁路运输组织模式。优先保障煤炭、矿石、商品汽车、集装箱等公转铁大宗货物运力供给。在运输总量达到一定规模的通道,开发铁路特快、快速、普快货运班列等多频次多样化班列产品,构建快捷货运班列网络。研究铁路双层集装箱、驮背运输产品开发应用,充分发挥高铁运能,在有条件的通道实现客货分线运输和利用高铁确认车(货运动车组)开展快运运输。(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参与) 

(九)着力推广专业化运输。大力推广集装化运输,鼓励铁路运输企业开发使用满足多式联运的专业化运输工具,支持企业加快多式联运运载单元、快速转运设备、专用载运机具等升级改造,推广应用45英尺集装箱和35吨敞顶集装箱,促进集装化、厢式化、标准化装备应用。统筹优化内河专业运输系统布局,鼓励和发展集装箱、滚装船等专业化船舶运力,提升水运设施专业化水平。大力发展冷链物流铁路运输及多式联运装备。(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着力发展集装箱铁水联运和江海联运。强化沿江港口分工协作,推动泸州、宜宾、乐山等地港口资源整合,鼓励广元、南充、广安三港与长江干线港口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干支联动。积极推进长江上游(四川)航运中心建设。加快发展铁水联运,充分发挥泸州港铁路进港优势,强化与成都国际班列的高效衔接。积极推动长江干线多式联运和江海联运发展,加强与重庆港、武汉港、上海港的对接合作,鼓励航运企业采用三峡升船机船型开行武汉、上海等直达快班,全力打造四川省集装箱天天直航快班品牌。持续推动泸州港、宜宾港至钦州港、黄埔港铁海联运班轮正常化,形成通江达海新通道。开展标准船型研究,推广和应用适合长江上游的标准船型,完善船型标准体系,促进集装箱江海联运发展。(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参与) 

(十一)着力推动物流公共信息共享互通。加快建设四川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动实现部门之间、运输方式之间、企业之间公共信息交换共享。推进道路货物运输电子运单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鼓励铁路、水路、公路和民航货运信息互联共享。(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邮政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引导大宗货物向铁路、水路转移 

(十二)降低铁路运输成本。推进多式联运铁路运价浮动机制,规范铁路专用线代维收费行为。减少和取消铁路两端短驳环节,规范短驳服务收费行为,降低短驳成本。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煤炭、矿石、钢铁等大客户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实现互惠共赢。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港口、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物流企业等开展合作,深化铁路门到门接取送达网络建设,提供全程物流服务。(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参与) 

(十三)规范港口经营收费。进一步规范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对实行政府定价的,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督促落实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违规加收任何价外费用。(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健全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大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力度,重点加强矿山、水泥厂、港口、物流园区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车出场(站)装载情况检查,禁止非法改装及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严格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加大对大宗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执法力度。优化国省干线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完善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设施。加强科技治超,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检测,实现跨区域、跨部门治超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落实“一超四罚”,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倒查货物装载源头,依法追究源头企业及人员责任。继续加强信用治超,严格落实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到2020年底,全省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5%,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参与) 

(十五)推进货运车辆结构升级。大力推进货运车辆标准化。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引导推广多式联运标准化车型,引导督促行业、企业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50%。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机场、港口等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作业车辆;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采取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市场监管局参与) 

五、示范引领带动区域运输结构调整 

(十六)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加大对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示范工程运行监测,推动运输组织模式创新,在多式联运单证统一、数据信息交换共享等方面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加快推进以铁路为主导的多式联运“一单制”及供应链金融创新试点。深入推进成都、泸州、宜宾、南充、达州等地集装箱公铁水联运、货物空铁公联运示范线路建设。开展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支持开展集装箱运输、商品车滚装运输、全程冷链运输、电商快递班列等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创建。(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进一步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加快健全完善无车承运人管理办法,推动货运物流平台健康有序发展,适时开展省级无车承运人试点。鼓励大型工矿企业、铁路运输企业、港口企业开展无车承运业务,利用货运资源优势整合社会货运车辆,组织公路与铁路、水路的接驳运输。到2020年,重点培育5—10家创新能力强、运营管理规范、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高的无车承运人品牌企业。(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牵头,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 

(十八)深入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加大对示范项目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建设、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绿色物流智慧服务平台建设等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和推进成都、泸州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推广成都、泸州城市配送模式。引导省内其他具备条件的城市规划建设绿色货运配送网络,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完善干支衔接型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和城市配送网络节点及配送车辆停靠装卸配套设施建设。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城市配送企业创新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城市配送进一步优化和规范,通行难、停靠难、装卸难等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公安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开展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试点。在成都市开展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公铁接驳配送试点,充分发挥铁路既有站场资源优势,加快城市周边地区铁路外围集结转运中心和市内铁路站场设施改造,打造“轨道+仓储配送”的铁路城市物流配送新模式,提高城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中公铁联运的比例。构建“外集内配、绿色联运”的公铁联运城市配送新体系,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应用。(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市一策、一港一策、一企一策”要求,组织编制本地区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科学安排工作进度,出台配套政策,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各地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于2019年3月29日前报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完善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运输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充分争取国家车购税资金、中央基建投资等现有资金,统筹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提升港口集疏运能力,加强物流园区、工矿企业等铁路专用线建设。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多式联运产业基金,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各地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成效显著的工矿企业,在分解错峰生产任务时适当减少限产比例。鼓励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培育打造竞争力强的骨干龙头企业,扶持省内货运企业向全过程物流链供应商转型,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运输市场,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落实用地支持政策。加大铁路专用线用地支持力度,各地要科学组织编制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方案,保障用地指标。对急需开工的铁路专用线控制性工程,属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按照相关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先行用地。沿江市(州)人民政府根据港口规划,为港口建设预留用地,为港口集疏运铁路、园区建设等提供用地支持,保障用地指标。(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牵头,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 

(二十三)强化落实行业稳定发展政策。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货运市场和重点企业监测,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从业人员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服务,积极培育拓展新兴市场,推动货运行业创新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强化动态监测和督导考评。建立全省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运行动态、多式联运发展状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等信息运行监测机制,建立全省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按要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动态评估机制,加强工作督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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