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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2019年建110座充换电站、2800个公用桩!

日期:2019-05-16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2019
05/16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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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充电基础设施 电动汽车 充电桩 新能源汽车

 
  据国际能源网消息 近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了《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年度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计划”)为切实推进浙江省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健康有序发展,浙江省发改委制定了2019年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年度计划,计划明确,2019年度全省计划新建110座充换电站、2800个公用桩,61855个自用充电桩。关于充电桩统计,充电桩按照可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头计算,如拥有2个充电头的充电桩,可以提供2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的,可以统计为2个充电桩。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贯彻执行计划,认真做好本年度充电基础设施推进工作,定时统计汇报,确保完成年度建设目标。

  2019年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目标


 原文如下: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年度计划的通知

  浙发改能源〔2019〕232号

  各市(除杭州、湖州)发改委、杭州市建委、湖州市经信委,省电力公司: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2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6〕432号)有关要求,为切实推进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完成“十三五”建设发展目标任务,按照截止2018年底各市完成情况,我委制定了2019年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年度计划(附件1),现予印发。有关事项如下:

  一、各市充电设施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各有关部门,切实贯彻执行本计划,认真做好本年度充电基础设施推进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建设目标。

  二、省电力公司要全力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做好配套电网保障工作,并按计划推进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

  三、各市充电设施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充电设施建设情况统计机制,建立台账档案。按月度汇总建设发展数量,并于每月第七个工作日前将上月的统计数据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附件2),以便跟踪核查。省电力公司负责报送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联系人:汪文辉,0571-87056811/87058255(传真)。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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