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能源网 » 充电桩 » 正文

2019年天津市建成100个小区1000台公共充电桩建设

日期:2019-05-28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2019
05/28
11:32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公共充电桩 天津市 新能源汽车

  据国际能源网消息 近日天津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快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为缓解天津市居民小区充电难问题,特此制定本方案。方案提出,结合老旧社区改造推动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2019年,天津市各区确保完成100个小区1000台公共充电桩建设。
 
  方案规定,政府要以需求为导向,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所辖居民小区进行认真梳理;主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引导业主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桩;各区要建立便捷的申报渠道,对于居民的充电需求在客观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尽量纳入建设范围;要组织有关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与小区对接,对小区进行现场勘查;要求各企业要于10月底前完成本年度的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并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
 
  方案明确,本次建设小区公共充电桩执行大工业电价,并采用峰谷分时形式。充电服务费按不高于0.4元/千瓦时优惠价格收取。对于通过验收的充电设施,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建设和运营补贴。
 
原文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和规范我市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缓解居民小区充电难问题,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2019年20项民心工程>的通知》(津党发〔2019〕2号)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加快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14日
 
  附件:
 
  加快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居民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需求迅速扩大。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重要保障,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推进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我市2019年20项民心工程。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2019年20项民心工程>的通知》(津党发〔2019〕2号),缓解我市居民小区充电难问题,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需求为导向,结合老旧社区改造推动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缓解百姓充电难问题。2019年,全市各区确保完成100个小区1000台公共充电桩建设。
 
  二、工作安排

  1.小区筛选
 
  各区政府要建立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民政等部门统筹推动的工作机制,充分依托街镇、居委会,以需求为导向,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所辖居民小区进行认真梳理。要主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引导业主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桩。各区要建立便捷的申报渠道,对于居民的充电需求在客观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尽量纳入建设范围(附件1)。要组织有关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与小区对接,对小区进行现场勘查。筛选一批新能源车辆较多或发展前景较好、充电需求强烈且客观条件满足充电桩建设的小区。
 
  2.实施建设
 
  各区要积极推动已筛选的小区充电桩建设,组织企业尽快开工,对满足条件的小区,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国家电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在做好充电设施建设的同时,要积极服务好其他企业的报装需求,开展配套供电设施改造,合理配置供电容量。物业服务企业要与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密切合作,配合做好现场勘查等工作,协助充电运营商向电力企业申请报装或安装核减表。双方可探索建立利益共享模式(附件2)。
 
  3.建设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要严格筛选承建企业,并做好充电设施建设的统筹推动。各企业所建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计、建设、运维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统一标准,在安全、消防等方面符合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要建立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机制,保证充电设备的正常使用。要以导引牌等形式,在明显位置标示充电价格、充电操作规程等信息。完工后,各承建企业要将工程建设情况(附件3)报小区物业公司及所在区发改委。各企业要于10月底前完成本年度的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并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
 
  4.竣工验收
 
  结合各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情况,10月底前,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建设进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竣工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核发补贴资金。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统筹协调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总体统筹推进,制定实施方案,协调推动建设运营中出现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保障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
 
  2.落实主体责任
 
  各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充电基础设施状况的梳理分析,按照市发改委制定的年度建设目标计划,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对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时总结,并于每月初将本区建设推动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汇总。
 
  3.做好政策保障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次建设小区公共充电桩执行大工业电价,并采用峰谷分时形式。充分让利于民,充电服务费按不高于0.4元/千瓦时优惠价格收取。对于通过验收的充电设施,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建设和运营补贴。
 
  附件1: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需求表   P020190516515822698142.docx
 
  附件2:天津市民心工程 “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推荐服务协议   P020190516515823156193.docx
 
  附件3:天津市民心工程“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工程说明书   P020190516515823315568.docx

返回 国际新能源网 首页

新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