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推进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依据《关于开展2010年及“十一五”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督查工作的通知》(办稽查﹝2011〕7号)精神,我办成立了以办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督查组,并于近期完成了对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等3家发电企业“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现场督查。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分析比对等方式,深入细致地开展核查工作,重点核查了企业供电煤耗、厂用电率、二氧化硫排放量和脱硫机组运行率等指标。
总体看,被检企业普遍比较重视节能减排工作,为甘肃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加大“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资金投入,开展节能创新和技术改造,挖掘节能降耗潜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节能降耗激励机制,推进企业节能降耗。三是协调燃煤掺烧,优化燃煤结构,细化煤场管理、降低成本费用。四是强化脱硫设施运行管理,提高脱硫设施投运率和脱硫效率。
现场督查发现,电力节能减排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机组负荷率偏低,使大容量机组经济运行效能无法得到体现。二是燃煤价格大幅上涨,致使火力发电企业大面积亏损,经营压力大,节能资金筹措困难。三是近年来电煤供应形势日趋严峻,小窑煤、劣质煤占比增加,锅炉结焦、积灰问题突出,给节能减排带来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部分企业脱硫运行台帐、在线监测数据可靠性等还有待提高。
甘肃电监办对督查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分析,尤其是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了原因。目前,我办已将节能减排督查报告上报国家电监会稽查局。下一步,我办将密切关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