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新疆将不断增加新能源在能源供应方面的比例,并力争将新疆建成全国重要的大型风电及光电基地。
6月19日,中国新疆2011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新能源、新材料企业专题对接会在昆仑宾馆北楼多功能厅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这一消息。
会上,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处副处长刘辉勤介绍了新疆“十二五”能源(新能源)发展规划和思路。
规划表明,到2015年,新疆风电装机将达到850万千瓦,其中,外送风电600万千瓦,疆内消纳250万千瓦;光电规模达到120万千瓦,电量在疆内消纳。
除已编制完成的达坂城、小草湖、三塘湖等12个风区工程规划,目前,还有巴州、昌吉州、伊犁州等小风区在开展测风等前期工作,待条件具备后将启动工程规划编制。届时,新疆风区规划规模将在1300万千瓦左右,完全可满足“十二五”风电开发850万千瓦的目标。
除风电外,新疆是全国太阳能资源最好的地区之一。规划表示,按照“太阳能发电为主,多种利用并重”的原则,新疆将在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东疆和南疆,利用沙漠和空闲土地资源,开展大型光电并网电站建设,建成若干个10万千瓦级并网光电基地;对资源条件较好、适宜分散接入的场址建设分布式光电电站等。
刘辉勤表示,风电项目开发要严格按照风区工程规划的要求进行,符合新疆新能源发展规划及目标的要求,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电网条件、电力需求等,优先开发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区,防止资源拆分及盲目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