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报消息,国家能源局制定的新的风电场投资建设管理办法即将印发,该办法最核心的内容是国家能源局收回原属省级发改委的5万千瓦以下陆上风电场项目审批权。
按照之前的相关办法,5万千瓦以下陆上风电场项目,由省级发改委审批,上报国家能源局备案即可。5万千瓦以上的陆上风电场项目,需由国家能源局审批。迄今为止,国内上马的陆上风电场项目,有93%是由地方审批的。
中国证券报援引某权威人士消息称,该法旨在进一步规范陆上风电场开发。在新的风电场投资建设管理办法出台前,地方大量上马接近5万千瓦的陆上风电场项目,或将大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审批,从而导致地方陆上风电场项目与国家新能源开发整体规划冲突,与电网整体规划不协调,进而造成陆上风电场并网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