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8月12日建议,将我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标准,从目前的0.004元/千瓦时,提高至0.01元/千瓦时,从而弥补可再生能源补贴的资金缺口,促进可再生能源更快发展。
王斯成在当天举行的《中国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路线图》报告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国家通过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年可征集100亿-110亿元左右资金,但去年的可再生能源补贴需求已经超过120亿元,欠账还未补完,而今年的资金肯定不够,因此有必要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标准,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
我国2006年通过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电网企业按照中标价格收购风电、光电等可再生能源,超出常规火电上网标杆价格的部分,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分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标准最初为0.002元/千瓦时,即每度电征收2厘,2009年11月起调高至0.004元/千瓦时。
尽管金额未必足够,但由于资金来源稳定,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对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不过随着最近几年可再生能源尤其是风电的大规模发展,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获得的资金,已无法满足可再生能源的补贴需求。
电监会的数据显示,我国去年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仅能满足国内企业约70%的补贴资金需求。此外,相关资金调配时效性较差,经常存在半年乃至一年的迟滞。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和中国可再生能源企业家俱乐部发布的《中国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路线图》测算,从2009年到2020年,按照0.004元/千瓦时提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共可累计筹集2572亿元资金。如果增加到0.01元/千瓦时,则到2020年累计提取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可达到6430亿元,完全可以满足国内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需求。
按照2010年我国4250亿千瓦时的发电量计算,如果每千瓦时征收0.01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可比原标准增加255亿元的补贴资金。
此前,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副主任黄少中也曾表示,针对现行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标准偏低,难以满足未来可再生能源项目发展需要,今明两年有望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从目前的每千瓦时0.004元增加到0.006元甚至0.008元,到2015年有可能进一步提高到0.01元。
王斯成表示,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标准,不会明显增加消费者的负担。以每户家庭每年用电量1000千瓦计算,提高征收标准后每年需交纳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为10元钱,大部分家庭可以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