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住建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2009年、2010年、2011年批准的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竣工验收和资金清算时间。此举是为了加快示范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从而达到预期示范效果。业内人士称,这项政策是针对一些不能按期竣工的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杀手锏”,将把一再拖延工期,及以申报项目为名骗取国家补助的“不义之举”挡在门外。措施出台后,部分承担示范项目的企业表示出乎意料,有措手不及之感。
补贴政策促进光伏产业发展
为了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的应用,经过充分准备之后,住建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实施意见和财政补助资金,并大力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项目示范工作。在近3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不同情况的变化。
近年来,我国光电企业技术进步与产业规模日益扩大,使太阳能电池成本迅速下降,据粗略计算,目前已降至20元/瓦以内。另外,由于与建筑结合的程度不同,各地的安装应用成本有较大的差异。因此,具体补贴标准规定,对于与建筑结合程度高、光电产品技术先进的项目,如实现构件化、一体化安装的示范项目,补贴标准将达到20元/瓦;对于简单的光电建筑应用,将降低补贴标准。
与国家补贴相呼应,全国各地也积极出台优惠激励政策,促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如北京、上海、福建、山东、重庆、江苏、宁夏等相当一部分省市自治区都出台了具体可行的办法。在各省市自治区政策的激励下,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规模逐步扩大。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接受《新能源导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对国家发展光伏产业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成果是值得肯定的。但该项目在这几年的推广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国家从政策方面进行了多次规范,总体来看,政策是一步比一步合理,一步比一步有力度,对于补贴标准也在加深理解和认识。
另外,孟宪淦认为,相比于一次性补贴、统一补贴等政策,上网电价这种机制比较好。投资经营方始终根据生产成本进行全方位的优化管理,其他办法与上网电价机制相比还是存在差距的。
如何收回已拨付资金成难题
目前,国家实施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相关管理措施正在逐步完善。
此次两部委出台的政策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明确了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竣工验收和资金清算时间。但业界对那些未按期完工的项目,如何收回补助资金存在争议。
孟宪淦表示,通知中提到的未按规定期限完工的项目一律收回此前拨付的补助资金,但没有提及如何收回已拨付资金,业界对此存在担忧。这需要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总的来看,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政策实施力度不断加强。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本刊记者说:“财政部、住建部联合下发这一通知主要是想把这一示范项目工程往前推一推,另外,还与最近业界盛传的骗取国家补助有关。这一措施的实施将有效杜绝这一现象,使项目更加规范有序。”
谈到收回补助,一些承担示范项目的企业表现谨慎,不愿多谈这一问题。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申报了镇江新区1兆瓦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2010年取得了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资金预算的批文和补助,补助预算金额为840万元。本刊记者采访该公司负责人时,他拒绝透露相关消息,在与其多次沟通中,该负责人一再强调不便多说并匆匆挂断了电话。
今年5月14日,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承建的圣阳电源350千瓦光伏电站顺利通过验收。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项目的光电转换效率、项目费效比等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企业已经拿到的补助资金不会被收回。
宁夏昱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吴忠市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被列入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示范项目,加上宁夏发电集团的宁夏农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这两个项目的装机容量共达3650千瓦;计划补助资金为4745万元。近日,国家已下达补助资金3322万元,剩余资金将在项目完成后,按验收评估报告和实际运行效果下达。对于不能按期完成项目,补助资金将被收回的情况,该负责人认为不会走到那一步。他表示,国家采取这一措施,主要是为了对项目进度起到督促作用。
企业担忧项目不能如期竣工
对于通知中提及的2009年批准的示范项目必须在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提出资金清算申请的内容,部分示范项目企业表示:“眼看下月就要到竣工验收的时限了,目前企业正在制定应对措施,争取加快施工进度。以前申报示范项目时觉得这是国家补助的项目,也是朝阳产业,可以获利,便争取到了示范项目,但从目前来看,国家是要动真格的了。”
相对于2009年批准的示范项目,2010年批准的示范项目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提出资金清算申请。虽然2010年的示范项目比2009年的多出3个月的运转期,但经本刊记者调查,大部分企业觉得时间不够用。这些企业更是对通知所要求的“未按规定期限完工的项目,剩余补助资金不予拨付,并一律收回此前拨付的补助资金。”表示了担忧。另外,对于通知中要求的“因客观原因难以按期完工的项目,要明确完工时间”这项内容,部分企业表示,正在着手将自身的“客观原因”进行汇报总结。
江苏一家今年获批示范项目的太阳能企业负责人向本刊记者透露,比起2009年以及2010年的项目,今年的项目规范了许多。由于有前两期的成功经验,该负责人对今年的项目要在2012年8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提出资金清算申请充满了信心。但山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竣工验收时限的出台,将那些小企业挡在了门外,小企业只能寻求与那些大型太阳能企业合作,完成该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