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鼓励地方出台强制性推广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兵团)通过出台地方法规、政府令等方式,对适合本地区资源条件及建筑利用条件的可再生能源技术进行强制推广,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力争“十二五”期间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都要制定出台太阳能等强制推广政策。
关于太阳能强制推广,中国农村能源协会太阳能热利用产业委员会主任罗振涛则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和思路。
罗振涛向记者表示,两部委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应用推广,体现出国家对于太阳能的高度重视,也为太阳能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方向,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对于资源条件较好地区实施太阳能强制推广政策还值得进一步商榷。他认为,太阳能光热产品适合广大群众的民生需求,并在市场经济中逐步发展起来,基本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产业和市场。这一产业需要得到国家政策的扶持,但不应靠政府的强制力量来实现发展。
罗振涛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建议,为稳步推进太阳能行业发展,不急于实施太阳能强制推广,而是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政府部门要适当给予百姓太阳能应用补贴,以此改善民生。二是从法律上为太阳能普及创造条件,在建筑设计及施工等方面提供太阳能安装的结构条件及结构要素。三是从法律上规定严禁开发商以影响城市景观等理由限制太阳能产品在建筑上的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