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是我国的长期国策,其在汽车消费层面,近年主要依靠“节能惠民工程”支撑。要想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无疑需要制定稳定有效的长久措施。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扬提议,通过税制调整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董扬认为。“节能惠民工程”作为《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配套措施之一,其有一个天生弱点——预算制。也就是说,在预算用完之后,该政策就将终止。而随着我国汽车市场增速超过预期,原准备实施3年的资金一年多即用尽,节能汽车补贴等新政,也提高了享受补贴的车型标准。
但从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调整税制或是一方促进汽车节能减排的长治良药。董扬指出,在欧洲,与汽车油耗有关的税额已超过一半;但在我国,与节能减排有关的是燃油税、消费税和车船税,其中燃油税比例较低,而消费税和车船税仅和排量挂钩,并不能直接影响油耗。
因此,我国鼓励汽车节能减排,需要从总体上调整税制,让汽车消费过程中的主要税种与油耗挂钩;且在停车、桥路费等方面鼓励油耗低、尺寸小的汽车。同时,遵循“税收中立”的原则,在总税收不加重的前提下,理顺税制并长期保持稳定。
此外,我国也要尽快推进节能和新能源车的普及。董扬认为,相比国外的政策,我国在节能与新能源车发展方面,不确定因素太多。比如政府、企业仍在何为“主流技术路线”等问题上争论不休,有些地方不顾大局,只从发展本地经济的角度,盲目上马有关项目……这些问题如不解决,“我们又要落在别人后面”的担忧恐将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