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许昌市被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
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工作,是该市政府确定的十大民生工程之一。该市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完善各项申报材料,制定了《许昌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和《许昌市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意见》。该市委托河南省第二地质勘察院、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浅层地热能资源和太阳能资源的状况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显示,许昌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和太阳能资源丰富,具备大规模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的优势条件。
根据上报的《许昌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方案》,该市共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面积356.8万平方米。其中,太阳能光热一体化系统169.3万平方米,热泵系统66.2万平方米,太阳能与热泵结合系统121.2万平方米,太阳能供暖系统1000平方米。
下一步,该市将依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拨付示范补助资金,对不能按照要求实施的示范项目,将予以取消示范、依法追回补助资金等处理;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