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出台,暂行办法中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标准翻倍上调,现已调至8厘/千瓦时,这是继2009年11月起调至4厘/千瓦时后的第二次上调。
翻倍后全年征收将达380亿,满足补贴需求
据了解,这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的翻倍提高,意味着国家加大了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目前执行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为4厘/千瓦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此前曾测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年可征集100亿~110亿元左右资金。2010年可再生能源补贴需求已经超过120亿元,而2011年的资金肯定不够,因此有必要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标准。
数据显示,全年中国发电量达到41413亿千万时,而此前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前11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2835亿千瓦时。有业内专家对此数据做了简单测算,根据新的征收标准,按2011年前11个月的用电量计算,将征收超过350亿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全年征收量能超过这一数字,简单估算后全年征收或达380亿,能满足目前补贴可再生能源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