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电网、大容量机组,与可再生能源的规律不一样,不可能都去建“陆上三峡”
《中国可再生资源法》执行五年来,光伏和风机产业兴起,“十一五”规划对能源可持续发展提出要求,国内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快速发展。
目前中国风电的装机容量世界第一,超过4000万千瓦。光热产量多年来保持世界第一,替代了2000万吨标准煤。太阳能光伏电池从2007年开始也连续四年世界第一,2011年产量占全球的45%。
整个产业的实质竞争力也得到了提升。风电产业形成了比较完整配套的产业链。过去太阳能行业说是“两头在外”——原材料在外,市场在外,其实不光两头在外,是三头在外,关键设备、原辅材料也都在外。现在国内基本掌握了改良西门子法的多晶硅生产技术,同时研发新生产工艺。多晶硅材料是影响成本的一个主要原材料,它的大幅度国产化、规模化,也使得太阳能电池的成本下降成为可能。此外,一部分国产化的设备和配套材料也在陆续实现国产化。
在投资机制方面,中国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已经形成了一个资本投入的市场。
但新能源产业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在政府制定的发展战略以及对行业的指导上。虽然政府已经提出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综合减碳的目标要提高到15%,但这其中还包含核能。在发展目标上,跟国外先进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很多国家已经把发展可再生能源并逐步替代传统化石能源,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任务,而且都在加快这个进程。中国的能源需求还在大幅度增长,现在是年32亿吨标准煤,到“十二五”规划末期预计到40亿吨标准煤,2020年可能要到45亿吨标准煤。如果还继续以煤炭作为主要能源,对国家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会带来巨大压力。如果还是认为以煤为主的能源局面不可能改变,这就会成为定势。能源不应该再沿着老路、沿着不合理的结构去发展。只有通过清洁能源的发展,煤的清洁利用,以及限制总量。
真正把发展可再生能源放在一个重要的战略位置,需要拿出具体措施。
尽管有《可再生能源法》,但中国的配套政策和国外比起来还有很大差距。例如光伏上网电价,此前迟迟没有落实,2009年国家能源局就已准备提出1.15元/千瓦时的电价,一直到2011年8月,才公布了这个定价政策,遗憾的是,截止期限是到12月31日。政策不能只用半年,这个政策批准后要去建电站,做前期工作,总归需要一定的时间,半年能干什么呢?现在造成的结果是一哄而上,不管适合不适合都要建,违背很多建设程序。
除了电价政策以外,还有上网和金融信贷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国内亟待完善。德国对于不同地区、不同条件的电价政策,分得很细。中国的资源情况差别也很大,要对不同的资源情况、不同地区给予不同的电价补贴。德国在初始这几年给的补贴很高,过几年逐渐减少,风电会考虑陆上回收周期短,海上回收周期长,这是很符合客观规律的。做规划也不能靠拍脑袋想当然,或者靠现在有多少钱来决定。
现有的一些政策只会有利于“国进民退”,国有大企业依靠其地位圈地,把价格压得很低、因为它们拥有很大的装机容量,可再生能源部分就算亏钱也没关系。
在管理体制上,还没有适应新能源发展本身的规律和特点,还在用传统的东西去套它,而不是通过创新找到新的发展模式。大规模电网、大容量机组,其实跟可再生能源本身的客观规律是不一样的,不可能都去建“陆上三峡”。风电的规律是不稳定的、分散的,国内也应该更多地走分布式、就地式的道路。在西部资源非常丰富的地区,集中发电把它送出也是可以的,但不能只用这种形式,或者就近建一些高耗能的企业,太阳能更应该是以分布式为重点。
将来的新能源利用是多能互补的形式,不能只靠某一类来源,对每个地区的问题应该因地制宜。20年前国务院组织制定能源政策的时候,已经明确提出了“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十六字方针,这是中国发展新能源的一个基本指导方针,也是非常正确的。多能互补面临的一个瓶颈是电网,现有的这种垄断体制,并不利于新能源的发展,应该改革,当然现在改革的难度也很大。
并不是说就不要发展高电压,不要发展远距离输电,而是不能每个地方都用这种办法。应该更多提倡就地消化利用,而且有的地方风多,有的地方太阳能多,有些地方是多种搭配的,应适应具体情况。
技术创新方面,现在没有形成真正的国家队,都在企业。创新以企业为主体,但企业的研发无法代替国家层面的战略性研究、基础性和共性技术的研发。现在国内在一些核心的技术和装备、前瞻性的技术上,与国外先进水平还有比较大的差距。实际上民间有大量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但不知往哪申报,如何得到政府支持。对于民间很积极的创新活动,需把它们集成起来。
发展可再生能源,需要以前期资源评估为基础的科学规划。气象局多次提出建议进行太阳能全国普查,但至今没得到落实;风能的资源情况做了一些调查,但也比较粗略;到底哪里放风厂比较合适,相关土地资源利用也没有具体的规划;太阳能在城市如何应用,屋顶怎么用起来,也都缺少规划。只是单纯为了抢项目、抢电价,拼命快上。
现在光伏行业国内市场没有打开,在美国遭遇“双反”,这也反映出了政策的失误。国内产量这么大,又几乎全部出口,给人造成的印象就是倾销。
启动国内市场,要尽快解决分布式发电的瓶颈,而且要围绕它加快各种示范工程的建设,比如屋顶光伏电站,或者社区和农村的小型光伏系统。目前发改委计划建设100个新能源城市,还有两三百个绿色能源县。这个不能空谈,要先做出示范来,按照不同地区、不同资源条件、不同经济特点进行建设,在示范的基础上逐步规范,形成工程和管理规范,然后进行大面积推广。这些工作对于启动国内市场是很重要的。
电监会新上任的主席吴新雄2011年10月份在无锡曾经表态,电监会要从国家战略出发,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加强监管工作。大家都知道难度很大,阻力很大,但这还是很有力的一个声音,至少传达了决心。第三方监管部门加强对可再生能源行业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是很有必要的。同时,并网等问题不应由电网方面单独制定标准,而应该是可再生能源行业和传统能源行业相互协调,形成一个互补共存的局面。
解决国内市场的问题,只能更坚定地推进落实《可再生能源法》中的相关政策规定,而且要保证一定的时间区段;要根据行业的特点,有一个更加明确具体的政策,到底补贴多少钱,怎么补贴最合适?要听取业内的各方意见。比如选择十家光伏企业,兼顾不同水平的公司,去进行成本分析,这完全都可以做到。
现在的做法更多的是想用招标逼出低价,认为这样中国是无法真正培育战略性产业的。当然不是说要用高价去培育,而是需要反映实际情况。合理成本、合理利润、合理价格,那合理成本先要调查清楚,然后再给企业一个缓冲空间,也就是合理利润,让企业能够拥有自发展和提高能力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