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鹤壁市共获批国家级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1个、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4个。这些示范项目的实施及运营极大地推动了太阳能和浅层地能在建筑领域的应用。
近年来,河南省鹤壁市在建筑中大力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以示范工程为带动,大力推进太阳能和浅层地能在建筑中的应用。该市通过制订方案、研究出台政策,以示范项目推行供热计量为前提,确保城市示范工作落到实处。大大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并以此为契机,为产业调整、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申报城市示范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再上台阶
2009年5月初,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将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工作后,鹤壁市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申报工作。2009年11月,鹤壁市被确定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全市上下形成了较好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氛围。
目前,鹤壁市新建建筑太阳能热水器覆盖率已达80%以上,与全国应用水平相比,鹤壁市太阳能热水器的普及率较高,每千人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达到130平方米,高于全国的平均保有量。鹤壁市体育中心被确定为国家级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浅层地热能的应用主要集中在公共建筑中地下水源地源热泵和土壤源地源热泵工程,应用工程数量为20个,建筑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
截至目前,鹤壁市共获批国家级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1个、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4个。这些示范项目的实施及运营极大地推动了太阳能和浅层地能在建筑领域的应用。
积极引导营造应用产业化环境
鹤壁市政府通过经济手段、制定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政策和规范,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化和产业化提供一个稳定、有序、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该市政府于2009年5月8日正式发布《鹤壁市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提供政策、资金等支持,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根据《办法》,鹤壁市将重点扶持7个领域的示范工程、技术集成及标准制定,分别是: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热水、空调、照明、光伏发电;水源热泵、地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农村地区建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进行供应热水、照明等;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的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在农村与偏远地区发展离网式发电等;先进适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备及产品产业化;培育相关能效测评机构,建立能效标识、产品认证制度及建筑节能服务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
鹤壁市积极推行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新建公共建筑优先考虑利用可再生能源,实现集中供热制冷、太阳能光电照明等。公园、绿地、道路逐步推广太阳能光电照明。该市规定,对于获得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和批准的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列入当年市建设科技计划,市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扶持;对采用地源热泵系统供热制冷并在取水井和回灌井安装取水计量装置的,电费及地下水水资源费的收缴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应用地源热泵技术供热的区域,可享受市政府给予应用燃煤供热区域的政策。
实施建管一体强力推进特许经营
在示范城市工作中,鹤壁市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太阳能及浅层地能应用技术的推广,针对建管分离极易形成后续管理脱节的情况,创新实行建设经营一体化管理。鹤壁市实施地源热泵供热制冷特许经营。根据临时特许经营审批程序,目前已有鹤壁沃德等6家企业注册并获得批准。为避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市场的无序竞争、确保工程质量、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用户利益,鹤壁市实行对地源热泵企业分区域运营的管理模式,通过专家评审制度合理划定地源热泵生产运营企业的经营区域,按照有关规定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和责任制度,形成了各企业分片独立经营、规范有序竞争的良好局面。
2009年4月,鹤壁市能源合同管理工作取得了突破,成立了一家以地源热泵为热源的供热公司,这是河南省第一家以可再生能源为热源的供热公司。新增的集中供热用户均由该公司采用可再生能源进行供热。目前,现有项目已为100万平方米的建筑提供供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