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200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要求,6月11日—6月17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
2006年北京市节能宣传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节约与发展”,旨在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为“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实现“绿色奥运”承诺,进一步推动我市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活动内容
“宣传周”本着“政府领导、社会参与、强化宣传、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起点要高、形式要新、影响要大、效果要好”的思路开展各项活动。
(一)举办2006年北京节能环保展览会。展览会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已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的支持,由市发展改革委等十八个部门承办,成立了以张茅副市长为主任的展览会组委会,定于6月13日—6月18日在全国农业展览馆1、2号馆举行。展览会旨在实现凝聚一批国际国内节能环保知名企业、筛选一批先进适用的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推介一批适合百姓家居生活的节能环保新产品、打造一个有国际影响力的节能环保年度品牌展览的目标;达到普及全民节约资源知识、提高节能环保意识,营造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良好氛围,为中央国家机关、奥运场馆建设提供服务的效果。
(二)举办2006年北京节能环保高层论坛。本次论坛按照突出北京特色、务求实效的指导思想和政府主办、企业参加、公众参与、媒体互动的思路组织开展,分别举办“推动科技创新,建设节约型社会”、“可再生能源利用与新农村建设”、“节能环保新技术与奥运场馆建设”及“政府机构节能与节约型社会建设”四场分论坛。
(三)媒体宣传。“宣传周”期间,集中宣传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宣传市政府重大节能示范工程项目,普及节约资源能源知识,提高全民的节能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从4月18日—7月20日通过报纸与电视结合、电台与网站并举的形式,分预热宣传期、高潮宣传期、总结宣传期三个阶段进行。
(四)“节能大夫”进家庭大型电视主题宣传公益活动。“宣传周”期间,与北京电视台《北京新闻》栏目合作,采用高密度、大力度的宣传报道形式,组织“节能大夫”进家庭大型电视主题宣传活动,以普及节能知识为目的,提高广大市民的节能意识、忧患意识,自觉增强参与节能行动的意识。
二、组织机构
2006年“宣传周”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环保局、市广播电视局、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联合主办,北京市节能环保服务中心承办,并组成协调领导小组,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围绕“节约与发展”的主题,按照“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切实做好组织工作,认真搞好“宣传周”的各项活动。
(一)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各区县节能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根据本区县制定的宣传周活动方案,会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好宣传周活动。
(三)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在大、中、小学广泛开展节能教育并组织好有关活动。
(四)科技部门要积极宣传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通过多种途径宣传重大节能技术和产品应用所取得的节能效果。
(五)环保部门要积极宣传节能对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及先进典型案例,加强对排污行为的执法监督力度。
(六)工会组织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在企业、机关积极开展节能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七)各新闻媒体要把节能宣传作为宣传重点之一,发挥优势,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四、工作总结
6月30日前,市各有关宣传周的组织单位及各区县节能主管部门将“宣传周”活动总结报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联 系 人:张换枝 韩爽
联系电话:66415588转1127、1126
传 真:66415776
通讯地址: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邮政编码:1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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