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笔者从国电福建公司获悉,该公司坚持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环境为核心,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经营成效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几年来,该公司30万火电机组供电煤耗从343.73克/千瓦时降至327.68克/千瓦时;60万火电机组供电煤耗从317.84克/千瓦时降至304.95克/千瓦时,累计节约标煤24.3万吨,节约燃料成本2.066亿元。
一是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力度,共投入约2.2亿的改造资金,实施了汽轮机揭缸提效、辅机变频改造、电除尘高频电源等一系列节能改造项目约26项,节能效果显著。对脱硫等环保设施进行设备整治和增容改造,大大提高了脱硫效率,减少排放。积极谋求火电企业转型,进行机组供热改造,替代电厂所处工业区的小锅炉热负荷。截至3月22日,该公司累计关停企业周边5台小锅炉,共276吨/小时;累计节约社会标煤量3.2万吨,节约燃料成本2720万元,减排二氧化碳8.94万吨,减排二氧化硫13.15吨,减排粉尘41.44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是牢固树立“克煤必省、克卡力降”的精细化管理理念,强化纵横对标,加强对火电厂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精心检修精心操作调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持续改善。福州发电公司供电煤耗完成300.87克/千瓦时,位列同类机组全省最优、集团公司系统第一。泉州热电公司电除尘高频电源改造后节能达70%以上,电率仅0.07%,达到国内标杆水平。
三是认真执行国家新的环保标准,落实减排责任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几年来,该公司环保设施全年投入率100%,二氧化硫排放量远低于集团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减排二氧化碳65.37万吨,减排二氧化硫20.54吨,削减二氧化硫17万吨,减排粉尘64.75吨;加强节水管理,综合发电水耗从4.8吨/万千瓦时,降至2.9吨/万千瓦时,累计节约用水59万吨。福州公司脱硫等环保设施从基建即认真落实三同时建设,是福建省第一家脱硫系统与主机同步进行168小时生产的电厂。泉州公司积极申请国家节能减排项目财政奖励,供热改造获得补助资金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