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在京召开的全国渔政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国将进一步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养殖放流和保护区建设力度,把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养护管理工作作为渔政工作的基础和重点,扎实推进, 力争2年内初步建立水生生物资源与生态补偿机制,2010年全国水生生物保护区总量将达到300个。
此次会议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来年全国渔政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渔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思路和重点。
农业部部长孙政才讲话指出,渔业是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渔政是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渔政系统紧扣渔业经济发展需求,切实推进法制体系建设,大力加强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和渔业生态保护、渔业捕捞许可制度管理、渔船安全管理,积极应对世界海洋制度变革,对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维护国家权益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渔业稳定发展、渔民持续增收、渔区社会和谐作出了重大贡献。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壮大,中国渔政已逐步成长为我国一支特色鲜明、经验丰富、执法能力较强和不可替代的行政执法力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据了解,近十多年来,我国渔政事业蓬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法律体系和法定职能日趋完善,渔政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形成了以《渔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为基础,相关涉渔法律法规为补充,辅以其他配套法规规章的渔业法律体系;渔政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执法能力有较大提高,形成了一支覆盖全国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初具规模的渔政执法队伍;水生生物资源和渔业生态保护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显著。目前已建立了200多个各类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建成了覆盖我国重要渔业水域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的机构已达100多个;渔业捕捞许可制度逐步完善,捕捞强度控制不断取得进展。到2006年底,共压减渔船1.78万艘、功率112.63万千瓦,达到2003-2010年“双控”中期目标,捕捞渔船盲目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渔船安全管理工作得到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以来,全国各级渔业部门共组织救助渔业海难事故1623起,挽回渔民经济损失5.1亿元;积极应对世界海洋制度变革,为稳定周边、维护国家权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中国渔政先后与美国、俄罗斯、韩国、越南开展了30多个航次的联合执法,树立了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
针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渔政工作,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在会上强调,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渔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重点要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现代化渔政执法队伍。要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规范渔政执法机构设置和名称,用现代技术装备武装渔政执法队伍,积极推进渔政执法队伍纳入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力争用3—5年时间,使全国渔政队伍纳入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二要把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措施,扎实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养护管理工作。要坚持和完善现行的渔业资源养护管理基本制度,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和保护区建设力度,切实提高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三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能,不断提高渔政执法能力。各级渔政执法机构要积极探索水产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以实施养殖证制度、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为切入点,抓住水产养殖用药监管、生产记录和用药记录监督、药残监控等环节,逐步熟悉执法程序,不断积累经验;
四要推进“平安渔业”建设,全面提高渔业安全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渔船进出港签证分类管理、渔业船员培训考试管理和渔港水域渔用航标维护以及港区消防、环境保护、航道保障等方面的管理。要重视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积极引导渔民参加保险,提高渔民抗灾和恢复生产的能力;
五要强化涉外渔业管理,确保双边渔业协定顺利实施。要坚持对涉外渔民的培训教育长抓不懈,充分发挥涉外渔业管理机制的作用,继续加大巡航和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