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丘风电场850kW风力发电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2-05-12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0000万元
所属地区:山东
中广核安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作为中广核山东安丘摘月山49.3MW风电场项目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广核安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广核山东安丘摘月山49.3MW风电场项目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有生产、销售能力的生产厂家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 项目简介:
(1) 招标项目名称:
中广核山东安丘摘月山49.3MW风电场项目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安丘市西南部温泉乡以南,计划安装58台850kW风力发电机组,预计2012年启动项目建设。
二、 资金筹备情况:项目所需资金已到位,招标人将使用自筹资金进行合同价格的支付。
三、 招标范围:
58台850kW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与要求)。
四、 现场踏勘:
(1)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根据现场实地考察情况,结合招标文件数据资料,慎重选择投标机型,并制订出合理的道路运输方案。未进行现场踏勘而提供的投标方案,招标人有权拒绝。
(2)现场踏勘联系:投标人通过招标代理报名后,由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安排现场踏勘时间。
(3)投标人应按时到达项目现场附近招标人指定的公共交通可到达的市县,与招标人会合后,应服从招标人的组织,不得自行踏勘。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费用,并对自身员工安全负责。
五、 投标人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电机组制造企业;
(2) 在国内具有单机容量850kW及以上风电机组设备的总装能力,年产能力不低于300 台,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生产、安装的风电机组已有不少于300台通过试运行并安全稳定运行;
(3) 投标人应通过IS09000系列或同等级别质量体系认证;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5) 投标人应具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六、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七、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7日起每日9:00至11:00、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500元,售后不退。
详细供货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人:张 丽 孙家昌
电话:010-63835786 传真:010-81314291
手机:15652397885
在本公告公布有效期内,公众可以以传真、电话以及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