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间5月17日傍晚,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中国光伏企业反倾销的初裁结果:对中国涉案企业适用31.14%—249.96%不等的临时反倾销税率。
在此轮判决中,美国选择泰国作为替代国,引发中国光伏行业的集体不满,并质疑美国商务部初裁的结果并未尊重市场规律。
5月18日,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长李俊峰表示,初裁结果以一个几乎不具有光伏生产能力的泰国作为参考国,对中国企业不公平,没有遵循市场规律,是不合理不公平的。
同一天,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发表声明称,美商务部无视泰国没有完整的光伏产业链的事实,不接受中国应诉企业的主张,坚持选取泰国作为替代国,由此裁决的反倾销税率是不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