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峰 研究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副所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科技顾问,中国再生能源学会和中国沼气学会副理事长、国际风能理事会副主席、国际21世纪可再生能源政策委员会副主席。1982年毕业于山东矿院电气工程系。长期从事能源经济和能源环境理论的研究。先后组织并主持了我国第一部可再生能源法、国家中长期可再生能源规划的起草工作、参与了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纲要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完成了中国第一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组织与实施。组织了我国“十五”期间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高技术计划的实施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