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新疆喀什投资建设20MW光伏电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项目概述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国
家节能减排政策,开发新疆喀什地区太阳能资源,延长公司产业链,提升
公司经营能力,经多次考察,决定在新疆喀什投资建设20MW光伏并网电站
。
(二)履行投资程序情况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26000万元,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该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在新疆喀什建设总装机容量为20MWp的光伏并网电站,项目
预计总投资26000万元,年预计发电量达3000万度,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和银行贷款,电站建设所需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全部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生
产的太阳能电池组件,采用并网接入方式,并入当地电网。按照发改委上
网电价1元/千瓦时(含税)测算,项目投资具有较好的盈利预测和效益。
本项目投资主体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喀什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喀什拓日”,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为了推进该太阳能电站的建设事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计划在新疆喀什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喀什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该项目由喀什拓日组织实施
和电站运营。喀什拓日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研发、
生产及销售太阳电池芯片、太阳电池组件、太阳能供电电源、太阳能应用
产品、太阳能集热板及热水器系统;设计、安装及销售太阳能热水器工程
、风力发电工程、太阳能电站工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三、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能源战略布局,有助于公司开拓国内市场
,同时本项目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整体战略和国家《太阳能光伏产业“十
二五”发展规划》、《新疆新能源“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深圳市对口援
疆工作规划。
(二)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须经当地发改委立项和国家发改委核准,项目装机容量以当
地及国家发改委核准文件为准。电站项目将由当地政府协调并入当地电网
。项目立项核准以及并网审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项目具体建设进度以相关政府部门立项核准文件为准,公司拟在当
地政府落实项目立项以及并网审批通过后进行项目开工,并计划在2012年
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3.本项目投资额为预估计算,实际投资额以项目立项核准及实施后为
准,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筹和银行贷款。
4.项目年发电量为预估计算,具体数额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基数计算为
准。
5.电站建设完成后,并网电价有可能因国家光伏电价补贴政策的变化
而有所调整。
(三)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大型地面光伏电站的建设,可以带动公司产业链各环节的产能释
放,将消化公司部分的目前太阳电池组件产能。另外,公司营业收入除产
品销售收入外,将有可能同时存在电站收入和电费收入,提升综合经济效
益,谋求长远发展。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按照目前国家发改委政策光伏电价政策,在国内
建设大型光伏电站,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因素,但详细盈利预测还受到市场
因素以及政策因素的影响,还无法准确测算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敬请
投资者注意。
四、其他
有关该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相应临时报告中进行
持续跟踪披露。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
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