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欧盟环保能源计划,到2020年欧盟的绿色环保能源总量占到整个能源消耗量的20%,该草案建议每个欧盟成员国至少提供整个目标数量的5.75%可再生能源量,然而较富裕的成员国将担负较重负担。
欧盟能源委员会专员期望草案将于1月12日公布,一些成员国政府甚至计划在下个月初就做好说服工作,尽可能拿到最好的草案结果。草案详细的表述了如何将欧盟能源消耗总量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从目前的8.5%增加到20%。这是欧盟27个成员国首脑于3月份峰会上一致通过的决定。
根据这些计划,所有成员国的绿色环保能源比例都将达到总能源消耗量的5.75%,而且他们将单独实现反映他们地理位置和经济状况的自身不同目标。一位欧盟外交官说,由于一些成员国政府还在说服委员会降低标准,所以确切的目标数字还没有最终确定。
该提议已被推迟了两次,一共包括三方面内容——电力,交通,供热和制冷。在交通运输方面,所有欧盟成员国政府都将保证他们的可再生能源比例,即生物燃料的比例到2012年至少达到6.5%,2020年达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