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化石资源日趋枯竭和环境问题、气候问题的凸显,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正在成为能源发展的主旋律。国家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15%,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05年降低40-45%.同时,为了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正在部署战略性新兴产业,把新能源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
江西有一定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有利于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绿色、多元、低碳的能源供应体系,有利于增加能源供应、保护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有利于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保障能源安全,是实现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必然选择。
本规划依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江西省“十二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等有关发展规划编制,用于指导“十二五”期间江西新能源应用产业发展。
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11-2015年,部分指标展望到2020年。
本规划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统称为“新能源”,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