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政府同意,海南省发改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8年起开始加快推进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确定海口、三亚、东方三市为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规模化应用的试点城市。
海南省光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度大,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166个小时,西部沿海最多达2650小时。近年来海南省在开发利用太阳能和推广太阳能产品方面取得一些进展,但总体上看,太阳能利用率比较低,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仅占全国保有量的0.026%,太阳能热水器住宅普及率不到1%。这种状况与海南拥有的丰富太阳能资源极不相称。
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划,到2010年,海南全省新建建筑应用太阳能技术的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其中海口、三亚分别达到50%和70%。在建和改建十二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含别墅)和宾馆、酒店、洗浴场所应用太阳能的比例达到90%以上,十二层以上住宅建设及其它公共建筑应用太阳能的比例达到50%以上,全省太阳能热水器集热总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以上。
试点城市将选择有代表性的建筑小区和公共建筑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的示范。同时在全省大中型酒店、宾馆、度假村、洗浴等公共建筑推广普及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工作,原有热水系统尚未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结合节能更新改造优先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的酒店、宾馆、度假村等公共建筑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或与地源热泵、水源热泵、海水源热泵等浅层地能利用技术相结合的新型供热、制冷系统。政府系统的宾馆、招待所,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工程,应结合节能更新改造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记者韩政 实习生蒋乃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