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京运通股东大会日前宣布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 10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建设的议案,京运通称此举是为进一步拓展光伏终端市场业务范围,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根据京运通的公告,公司计划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建设总装机容量为100MW 的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 94,300万元,其中 34,3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60,000万元采用银行贷款,工程建设期为 8个月,建设期利息为2,800万元,建设期不需要流动资金,生产运营期为 25 年。在 25 年运行期内,平均年上网发电量为15,100万kWh,项目并网后,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1元/kWh 的标杆电价计算,年均销售收入为12,903万元,年均净利润为7,462万元,投资回收期为7.9 年。
当公司同时承认,本项目尚未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核准,存在一定的政府审批风险;由于影响项目建设的因素较多,项目存在建设未能按期完成或建设成本高于市场平均成本的风险;同时电站建设完成后,上网电价可能存在因国家光伏电价补贴政策的变化而影响收益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