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邢台市建设局获悉,这个市组织申报的4个示范项目被国家财政部、建设部确定为第三批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占河北省项目总数的二分之一,4个示范项目将可获得国家财政补贴资金2000多万元,这将为打造邢台市“太阳能建筑城”产生巨大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据了解,近年来,邢台市不断加快太阳能一体化步伐。2007年,该市政府出台1号文件提出关于打造太阳能建筑城的意见,要求全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低层(别墅)、多层住宅及宾馆酒店,全面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邢台市委、市政府为推动这项工作,规定:凡是实施太阳能一体化建筑,给予城市配套费减免50%的政策优惠,同时,对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建筑与太阳能一体化规范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之后又加大了现有建筑的改造推广力度,针对2005年7月1日后审批且预留管道的多层建筑,仅此一项该市财政就给7500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市民补贴370万元。截至2007年底,全市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单体建筑425栋,面积217万平方米。实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一年左右即可节约标煤7500多吨或节电2500万度,减少二氧化硫、灰尘等排放物5100吨。
与此同时,该市建设局下大力度狠抓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截至2007年底,邢台市区共设计节能建筑220项,总建筑面积121万平方米,节能专项验收202项,总建筑面积99.1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