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序发展生物质发电
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在秸秆剩余物资源较多、人均耕地面积较大的粮棉主产区,有序发展秸秆直燃发电,提高发电效率;在重点林区和林产品加工集中地区,结合林业生态建设,利用林业三剩物和林产品加工剩余物发展林业生物质直燃发电,结合能源林种植,建设林醇电综合利用工程;在“三北”地区,结合防沙治沙,建设灌木林种植基地,发展沙生灌木平茬剩余物直燃发电及综合利用工程;在甘蔗种植主产区和蔗糖加工集中区推进蔗渣直燃发电。鼓励将生物质发电与纤维素乙醇、生物柴油及生物化工相结合,实现生物质梯级利用。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15年,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00万千瓦。
合理发展垃圾发电。结合城市生态环境保护,选择适宜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及能源利用方式,推进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人口密集、土地资源紧张的中东部地区城市,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西部地区采取垃圾填埋方式处理垃圾的城市建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大力推动垃圾发电关键设备和清洁燃烧技术进步。到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
积极发展生物质燃气发电。在农村生物质资源比较丰富、人口密集的乡镇,发展分布式生物质燃气发电;依托大型畜禽养殖场,结合污染治理,建设大型畜禽养殖废弃物沼气发电项目;积极推动造纸、酿酒、印染、皮革等工业有机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沼气发电。到2015年,沼气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万千瓦。
到2015年,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300万千瓦,年发电量780亿千瓦时,年替代化石能源2430万吨标准煤。
2、加快发展非粮生物液体燃料
建设非粮能源原料基地。在盐碱地、荒草地、山坡地等未开发宜能荒地较多的地区,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作物植物特点,种植甜高粱、木薯、油棕、小桐子等能源作物植物,建设非粮生物液体燃料的原料供应基地。到“十二五”期末,建成油料能源林基地200万公顷。
建设非粮生物液体燃料示范工程。在“十二五”时期,建设一批产业化规模的纤维素乙醇示范工程,建成纤维素酶批量生产基地。突破关键设备和集成工艺,提高成套设备制造能力,降低纤维素乙醇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性。规范和引导以废弃油脂为原料的生物柴油的产业化,推进木本油料作物为原料的生物柴油和航空生物燃料示范工程及应用。
到2015年,生物燃料乙醇年产量达到400万吨,生物柴油和航空生物燃料年产量100万吨。年替代化石能源500万吨标准煤。
3、积极推广生物质燃气
积极推进生物质燃气集中供气。“十二五”时期,在农林生物质资源丰富、地势易于铺设燃气管网、农民经济条件较好、居住较为集中的乡镇或较大的村庄,推广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在居住区域附近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地区,优先发展沼气集中供气,建设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结合工业有机废水和城市污水处理,建设利用工业有机废水、城市生活污水和污泥中的有机物生产沼气的集中供气工程。“十二五”期末,生物质燃气集中供气达到30亿立方米/年,折合250万吨标准煤。
稳步推进户用沼气建设。在气候适宜、人口居住分散且有家庭养殖畜禽的农村地区,继续推广户用沼气,提供清洁生活燃气。将沼气作为连接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纽带,发展“三位一体”、“四位一体”生态农业模式,提高户用沼气的综合效益。到2015年,农村沼气用户5000万户,年产沼气190亿立方米,折合1500万吨标准煤。
4、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
生物质成型燃料具有原料适应范围广、规模适应性强、易于运输储存等特点,作为供热燃料,是一种经济实用的方式。在“十二五”时期,重点在北方采暖地区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集中供热,结合城市大气环境治理,大力推动城市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减少城市燃煤量,扩大规模化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市场;在人口居住分散、不宜铺设燃气管网的农村地区,推广户用生物质成型燃料,解决户用炊事及采暖用能。到2015年,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1000万吨,相应替代化石能源500万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