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锡盟新能源有限公司创新开展“3+2电量考核”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全员抢发电量的积极性,一季度电量取得较好成绩。
“3+2电量考核办法” 分三种情况:即该公司计划完成、计划未完成、突出贡献三种情况,两种指标:即计划电量基础值和计划目标值。办法制定过程中既充分考虑到有效促进各风场之间发电量竞赛,又充分考虑到各风场之间根据风资源情况合理安排运行方式、避免各自为战,增强统一调度负荷的整体协作意识。为此,办法以该公司整体计划完成与否为前提,即:在该公司当月计划完成的情况下,对于完成当月计划的风电场进行基础奖加超计划利用小时进行奖励、对于未完成当月计划的风电场,只要该风电场确保了安全及设备可利用率,并且合理安排运行方式的前提下,也可得到基础奖励;在该公司当月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完成本风场当月计划的风电场按照基础奖加超计划利用小时进行奖励;未完成当月计划的风电场除不得基础奖外,按照低于计划发电小时数予以扣罚。除此之外,为调动全员抢发电量的积极性,办法中还设立了突出贡献奖,即对于在生产管理、设备治理、抢发电量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特殊奖励。
“三种考核办法并行,两项计划指标并用的“3+2电量考核”。既激发了各风场抢发电量的赶超意识,又增强了各风场间及时沟通,根据风资源等情况合理调整运行方式,在电网调度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内部负荷科学调度,实现该公司整体负荷最大化,从而最大限度增加该公司发电量。
自本考核办法下发执行后,大大激发了全员抢发电量的积极性,2013年一季度以来,尽管受风资源较差、限电严重的影响,但大唐锡盟新能源公司整体发电量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增加,为完成全年电量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