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7日发布的消息,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发改委已决定向国务院上报《关于车用乙醇汽油试点工作评估及下一步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有关问题的报告》。在日前发改委工业司召开的车用乙醇汽油试点评估会上,代表们建议,将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纳入下一步推广范围,以提高生物质能源的应用比例。
200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在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安徽5个省及河北、山东、江苏、湖北4个省的27个地市开展车用乙醇汽油扩大试点工作。目前,上述省份和地区均已完成试点任务,实现年混配1020万吨生物乙醇汽油的能力,生物乙醇汽油的消费量已占全国汽油消费量的20%。发改委对这种生物质能源的评价是:经济、清洁、可持续发展。
评估代表分析,’十一五’生物燃料乙醇的生产规模,如果按汽油市场容量的10%来考虑,600万吨/年也不多。而从国家粮食总量上看,发展600万吨/年生物燃料乙醇不会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试点表明,生物乙醇汽油作为一种新型生物燃料,是目前世界上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重点,在我国完全适用。对比普通无铅汽油,生物乙醇汽油改善了油品的性能和质量,技术上成熟安全可靠。同时,产业发展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继巴西、美国之后第三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国。
另据了解,按照生物燃料乙醇’十五’发展专项规划,国家批准建设了4个生物燃料乙醇生产试点项目。截至目前,已形成年生产能力102万吨,其中黑龙江华润酒精有限公司10万吨/年、吉林燃料乙醇有限公司30万吨/年、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30万吨/年和安徽丰原生化股份有限公司32万吨/年。上述4个企业已累计生产生物燃料乙醇120多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