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清洁能源项目获省财政补助516万元。其中,市本级4个辖区获199万元,丹阳、扬中、句容分别获165万元、80万元、72万元。该补助用于三类项目,一是建设“一池三改”农村户用沼气项目1300户,其中市辖区建设700处,500处建在丹徒区谷阳镇千里村、湖马村、黄序村、上党镇五塘村,总投入200万元(省补助75万元、地方配套12.5万元、农户自筹112.5万元),200处建在新区丁岗镇章村,总投入70万元(省补助30万元,地方配套10万元,农户自筹30万元);二是建设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16处,其中市辖区建设7处,分别建在高资、蒋乔、上党、谏壁、姚桥等镇,总投资442.4万元(中央补助60万元、省补助94万元、县级配套6万元、自筹282.4万元);三是建设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一处,获省补助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