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重庆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渝委办[2008]46号)要求,2008年,主城31台锅炉(炉窑)拟实施煤改气(清洁能源),其中,北碚区10台,九龙坡区和沙坪坝区各8台,渝北区3台,江北区2台。上半年各区累计完成煤改气的锅炉(炉窑)共12台,占全年任务的38.7%,其中北碚区3台,九龙坡区2台,沙坪坝区3台,渝北区2台,江北区1台。
日期:2008-06-25 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作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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