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优化上海市能源结构,加快推进锅炉节能减排,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将本市划定的“无燃煤区”、“基本无燃煤区”内的1300余台(约4000蒸吨)燃煤(重油)锅炉在规定时限内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为支持小微企业进行燃煤锅炉改造,上海分行创新推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集群式营销方案”,与区县发改委、经信委合作开展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信用贷款业务,批量为拟进行节能改造的小微企业提供锅炉改造贷款。该项方案采取直接向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的方式进行,所发放资金专户监管,专项用于企业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项目购买替代锅炉或支付排管工程费等相关费用。
据了解,该方案有力配合推动锅炉改造,能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在节能改造中的资金难题,预计年内将为松江区40家小微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并将成熟的业务办理模版复制到其他各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