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尼那水电站厂区8.448MWp光伏组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工程简介:
尼那水电站厂区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位于青海省贵德县境内黄河干流上,距上游拉西瓦水电站坝址8.6公里、龙羊峡水电站41公里。坝址距西宁市公路里程124公里(直线距离80公里),至下游贵德县公路里程约20公里。该工程总装机容量为8.448MW,一次建成,生产运行期为25年。
二、招标范围:
投标人须承担多晶硅250Wp光伏组件及附件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现场设备安装指导、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及培训、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人须无偿补充供货。
投标人设备供应范围包括:
(1)总容量为8.448MWp,功率250Wp的多晶硅光伏组件;
(2)配套组串引出线用接插件及其他附件;
(3)备品备件;
(4)安装、检修专用工具。
三、资金来源:已落实,自有资金。
四、招标方式和原则
4.1招标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供货商。
五、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有完善的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环境认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体系。
3、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售后服务。
4、具备国家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与投标设备相同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国际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报告。
5、投标人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近三年有同类工程的供货业绩。
6、投标人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7、制造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只允许授权一个委托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投标事宜。
六、招标安排
1、招标文件将于2014年3月7日~3月17日9:00至17:30 时发售。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元,不论投标或中标与否,招标文件一律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⑴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⑵ 业绩证明及质量体系证明文件;
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⑷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 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