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东莞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已在轻量化、纯电动中巴取得突破。近日,交通部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初具规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总量达到30万辆。据悉,今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在新能源汽车行业出台多个扶持政策,业内认为,新政频频出台有望刺激新能源汽车的市场。
《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公交都市”创建城市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到2020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达到20万辆,新能源出租汽车达到5万辆,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达到5万辆;京津冀地区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5%。
《意见稿》为城市公交等三领域开放绿灯。提出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运营权要优先授予新能源汽车,并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程度高的交通运输企业倾斜或成立专门的新能源汽车运输企业。
此前国务院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包括:到2015年时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时产能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
业内人士表示,交通部的这一利好政策表明,东莞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的定位早已科学明确,即以轻量化、纯电动中巴产业化为突破口,加快培育东莞电动汽车产业链,促进东莞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以LNG公交车推广应用为主要手段,促进东莞交通领域的节能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