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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引关注

日期:2014-11-24    来源:同花顺  作者:同花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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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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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能源 汽车 零部件

  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形成《目录》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一直呼声很高的汽车领域整车合资企业股比限制仍未放开。此外,新修订稿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归入鼓励外商投资行列,一方面展示出我国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决心,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国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领域的研发与生产,以防被外资垄断。

  整车合资股比未变

  “此次对目录的修订,目的是更好地落实简政放权,扩大开放,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巡视员王东表示,此次修订是自1995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发布以来的第六次修订,也是幅度最大的一次。通过市场的办法,统一准入标准,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

  据了解,《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重点在于放宽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外资准入,大幅缩减限制类条目,进一步放开外资股比限制。钢铁、乙烯、炼油、煤化工设备、汽车电子、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外资股比限制被取消。而此前一直呼声很高的汽车领域的整车合资企业股比仍未放开,“汽车整车”仍被列为“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之中,并明确规定“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摩托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

  对此,知名汽车评论员张志勇认为,从经济全球化形势看,放开汽车整车合资企业股比限制是大势所趋,但目前暂时不能放开,这是因为我国汽车企业和自主品牌还不够强大,还需要时间和市场空间来培育。贸然放开将会对正在快速成长的自主品牌汽车形成强烈冲击。

  据了解,从2013年开始,关于是否放开汽车整车合资企业股比限制成为行业热点话题。而在围绕此话题的争议中,来自相关部门的表态也一直被认为是汽车整车合资企业股比是否能打破50%红线的信号。

  2013年年底,商务部发言人表示,商务部将在扩大开放、投资准入方面重点做好四方面改革,其中包括“进一步放开钢铁、化工、汽车等一般制造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包括放宽外资在注册资本、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由此引发对“整车合资企业股比是否应该放开”的激烈讨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坚决反对放开汽车整车合资企业股比限制,认为还不到时机,否则“我国汽车产业就会沦为外国产品的加工厂,丧失建设以自主品牌为主的汽车强国时机。”而一些民营汽车企业及业内人士则主张放开汽车整车合资企业股比限制,以真正激活市场竞争,促使我国汽车产业在优胜劣汰中实现良性发展。

  与商务部发言人态度所不同的是,2014年3月初,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曾公开表示,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所管辖范围内,如钢铁、化纤等会分时段有序放开合资股比,汽车业会缓后放开。

  在知名汽车评论员贾新光看来,新修订稿明确不放开汽车整车合资企业股比限制并不是长期性的定论,因为《目录》会经常性修订。对于汽车整车合资企业股比限制是否放开这样的重大产业政策,则要由正在修订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来确定。

  调整是大势所趋

  虽然新修订稿明确不放开整车合资企业股比限制,但业内一些专家表示,汽车行业中外资准入限制放开是必然趋势,这是所有人都不会否认的事实。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副秘书长杨再舜认为,当初国家制定合资汽车企业产业政策时要求“生产汽车、摩托车整车和发动机产品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所占股比不得低于50%”是出于保护民族汽车工业的目的,希望“以市场换技术”促进民族汽车工业的发展。“这项政策对我国汽车企业的发展的确起到了促进作用,但目前来看,已明显滞后于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和汽车市场”。

  杨再舜表示,在合资汽车企业中,外方对关键性垄断技术严格管控、绝对封闭,使中方技术工程师无法参与其中。如当下的电控技术、自动变速器技术等,在合资汽车企业,中方技术人员根本参与不了新技术的研发,甚至过期的技术资料也不可能全部拿到。“既然放开合资底线是迟早的事,不如破釜沉舟,置之死地而后生。长期靠国家保护,中国汽车企业就不会真正变强。”杨再舜说。

  “汽车整车合资企业股比限制放开是必然趋势,这是我国不断推动市场化和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必经之路。”贾新光表示,尽管现在与30多年前推行的都是开放政策,但在理念上已有很大不同。早期的开放更多地是以外资进入的多少作为目标,因此给予了很多特殊待遇。同时为保护国内汽车产业,在政策上会对外资加以束缚。而新一轮的改革开放的目标是以让市场更具活力、产生更多动能为目标。因此,放开汽车整车合资企业股比限制是大势所趋。

  张志勇认为,从宏观层面来看,政府确实在不断加大开放力度。特别是汽车产业,国际化程度较高,很可能是最先全面开放的领域之一。但同时汽车又是相对敏感的产业,在放开汽车整车合资企业股比限制的同时,外方将获得更多的利润,也会因此导入更多的车型、技术、服务理念等,并导致更加激烈的竞争。自主品牌在该过程中可能要经历“大浪淘沙”,只有以最快的速度吸取先进的经验为己所用,才能不被淘汰。此外,骤然放开汽车整车合资企业股比限制可能会引起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而且自主品牌也需要一定的成长空间。因此,汽车整车合资企业股比限制放开是必然趋势,但是政府也要有一些比较稳妥的措施,逐渐放开,以保障我国汽车产业的稳定发展。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引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稿中,“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的外资股比限制被取消,“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由此成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

  据了解,2011年,国家发改委要求,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而新修订稿明确规定,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包括:能量型动力电池,电池正极材料,电池隔膜;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管理系统,电动汽车电控集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车用DC/DC(直流斩波器),大功率电子器件;插电式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系统。

  业内认为,新能源关键零部件领域与整车的情况有很大不同。一方面,新能源汽车的规模还很小,不足以影响整个行业;而另一方面,目前国内新能源整车和零部件制造还都处于刚起步的阶段,引入外资零部件制造能够带动国内相关行业的发展。

  然而,也有专家表示,按照相关规划,到2015年我国要实现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量50万辆的目标,但2013年我国共销售新能源汽车约1.8万辆,与目标相距甚远。新修订的《目录》放开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外资股比限制,以政策换技术的用意相当明显。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谨防出现传统零部件领域出现“丢了市场,没换来技术”的尴尬。

  国家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监理咨询专家组组长王秉刚建议,有关部门首先应尽快组织专题研究,开展深入调研,提出扶植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的系统思路、策略与办法;其次,建立整车厂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鼓励办法,按照购买进入国家认定的鼓励目录的零部件企业产品的数量给予奖励;第三,要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与材料的研发支持力度,提倡产学研合作,引进关键人才;第四,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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