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投资企业占据主导地位。1-10月,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光伏产品48.6亿元人民币,增长11.3%,占出口总值的75.2%。民营企业出口15.9亿元人民币,增长67.3%,占25%。国有企业出口199万元人民币,下降79.7%。
二、日本市场超越欧盟、美国跃居首位。1-10月,河北省光伏产品共出口到全世界87个国家。其中对日本出口27.1亿元人民币,增长1.8倍;对欧盟出口12.5亿元人民币,下降38.6%;对美国出口13.9亿元人民币,下降9.1%。三者合计占出口总值的83%。此外,对阿尔及利亚出口5亿元,对南非出口2.1亿元;对土耳其出口1.4亿元人民币。
随着各国环保意识的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加大对清洁能源的利用,太阳能领域特别受到关注。尤其是日本,自2012年7月1起,日本开始实施“再生能源特别措施法案”,规定日本电力公司有义务以固定价格收购所有藉由太阳能、风力、地热等再生能源所产生的电力。该法案实施后日本国内掀起了太阳能发电厂的兴建热潮。当时正值欧美对我光伏产品进行“双反”之时,我国光伏企业抓住时机,积极开拓日本市场,目前日本已经成为我国太阳能电池出口的第一大市场。值得关注的是:国内光伏企业要提前做好思想准备,谨防日本光伏市场收缩影响到企业的出口。这两年来,日本太阳能过热,结果让日本电力公司无力负荷,导致九州岛电力等部分电力公司宣布中断契约、不再接受太阳能发电电力的收购申请。与此同时,10月15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在举行的“总合资源能源调查会/新能源小委员会”的会议上提出“再生能源特别措施法案”的修正案,主要内容为:日本政府将暂时冻结对大规模太阳能发电厂新建案的批准,调降导入量过度成长的再生能源收购价格(主要针对太阳能发电)、以及重新设定不偏重太阳能发电的再生能源导入目标。修正案的提出或将影响日本市场对光伏产品的需求,进而影响我国相关产品的出口。因此,国内企业应做好准备,谨防日本光伏市场收缩影响到企业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