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能源网 » 太阳能资讯 » 光伏动态 » 正文

11月19省份共监测到秸秆焚烧火点541个

日期:2014-12-13    来源:中国网  作者:辛闻

国际新能源网

2014
12/13
13:54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秸秆焚烧火点 541个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发布了2014年11月1日至20日全国秸秆禁烧工作情况。11月19省(区、市)共监测到秸秆焚烧火点541个(剔出卫星误判火点,不含云覆盖下火点),较2013年同比增加314个,增幅为138.3%。

    据介绍,本年度秸秆禁烧全国集中执法检查于11月20日结束,据卫星遥感监测和各地现场巡查检查结果,11月1日至20日在上海、福建、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等11省(区、市)未发现秸秆焚烧火点,在其他19省(区、市)共监测到秸秆焚烧火点541个(剔出卫星误判火点,不含云覆盖下火点),较2013年同比增加314个,增幅为138.3%。

    从11月1日至20日全国秸秆焚烧火点分布情况看,火点数排名依次为黑龙江213个、辽宁172个、吉林76个、内蒙古23个,山西、新疆各11个,山东9个、河北6个,北京、天津、宁夏、江苏各3个,安徽2个,湖南、陕西、江西、甘肃、浙江、河南各1个。其中辽宁等10省(区)火点数较2013年同比有所增加,辽宁增加161个、黑龙江增加157个、吉林增加62个,山东、内蒙古各增加9个,江苏、北京各增加3个,陕西、浙江、河南各增加1个。安徽等8省(区)火点数较2013年同比有所减少,安徽减少20个,河北、江西各减少17个,宁夏、新疆各减少8个,山西减少7个、湖南减少3个、天津减少1个。从全国秸秆焚烧火点强度看,平均每千公顷耕地面积火点强度排前5位的省份依次为辽宁0.042个、黑龙江0.018个、吉林0.014个、北京0.013个、天津0.007个。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国务院颁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已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范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污染问题,防止违法焚烧秸秆出现反弹,切实履行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责任。
 

返回 国际新能源网 首页

新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没有更多数据了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