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西安高新区管委会举行新能源汽车推广巡讲展示活动,邀请专业人士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有关优惠政策进行讲解。
据了解,到2015年底,西安市计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达到11000辆。西安市在严格执行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的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对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并对新能源汽车免收125元/辆的牌照费。此外,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贴,并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贴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对报废“黄标车”、“老旧车”的单位和个人,更新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在原享受报废财政补贴(按不同车型2000—6000元/辆不等)的基础上,再给予3000元/辆的财政补贴。
另外,购买应用新能源汽车还可享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码以及新能源汽车专用标识,并享受绿色快捷上牌服务。同时,允许新能源汽车在市内公交专用道行驶,而且不受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