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加以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风能、地热能、波浪能、洋流能和潮汐能,以及海洋表面与深层之间的热循环等;此外,还有氢能、沼气、酒精、甲醇等,而已经广泛利用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称为常规能源。随着常规能源的有限性以及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以环保和可再生为特质的新能源越来越得到各国的重视。大力发展新能源是节能减排的重大举措,对增加能源供应、调整能源结构、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世界各国均重视风电和光电的发展,并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进行鼓励。
2015年,又是一个规划编制年,目前全国各省、市均开展了新能源规划的编制工作,对于如何做好新能源规划,保证规划的指导性、可操作性是此次规划编制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家能源局的部署,十三五的能源规划应按照“有效利用、保护环境、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的思路,坚持以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一组织、分步实施的原则。
如何做好省级新能源规划
新能源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广,工作任务重,政策水平要求高,如何做好省级新能源规划,建议如下: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建议成立省级新能源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新能源规划工作方案,按照规划工作方案的安排,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开展规划编制。
二、合理安排、要重视规划研究工作
根据新能源规划的特点,合理安排选择技术水平高、研究能力强的规划咨询单位。
规划编制单位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提前开展课题研究,抓好研究质量,保证研究成果能够为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
规划研究支撑单位要围绕重点方向深入研究,及时跟踪国内外能源发展动态,为规划编制提供有价值的成果。
能源企业要结合自身发展需要,积极开展研究,谋划企业未来,并为当地能源发展建言献策、提供决策参考。
三、做好各级各类规划衔接
做好新能源规划要
与国家新能源规划的衔接工作;
与省能源规划的衔接工作;
与省十三五电网规划的衔接工作;
与省新能源电网消纳研究的衔接工作;
与省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工作;
与省十三五土地利用发展规划的衔接工作;
四、重视资源普查和项目遴选
重视并做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资源普查工作,根据资源普查的成果研究制定新能源开发规模、重点开发区域、年度开发计划等。
对于纳入到规划的项目,要规范和重视前期调研工作,通过分析项目资源条件、选址条件、电网接入条件、建设条件、技术经济指标等,做好规划项目的遴选工作。
五、重视政策研究
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新能源政策,加快研究编制省鼓励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包括:
前期项目管理办法;
核准管理办法;
规范新能源企业的投资管理;
新能源的补贴优惠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