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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将光伏产业列入2015年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录

日期:2015-04-13  

国际新能源网

2015
04/13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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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光伏产业 光伏发电 国务院

  

2015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总理李克强说:"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关乎发展与民生,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要把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新兴的支柱产业。"

2015年4月10日,记者从国务院获悉,3月25日国务院向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意见称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

针对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分工意见明确提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积极发展水电,安全发展核电,开发利用页岩气、煤层气。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把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新兴的支柱产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科技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统计局、林业局、能源局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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