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环境省4月3日公布了分三种情况估算的可再生能源导入量,其在电源构成中的占比,在目前的普及政策下,2030年将达到约24%;若采取合理的引导,会达约31%;最大限度促进导入时,有望达到约35%。
这个估算结果是设置2050年可再生能源等分散型能源普及可能性验证研讨会(会长:千叶大学研究生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科教授仓阪秀史)并讨论得出的。研讨会的报告中假设能实现2050年等长期导入,倒过来推算了中期阶段——2030年的情况。
研讨会将目前的政策作为“低级”水平、合理的推进政策作为“中级”水平、最大限度的推进政策作为“高级”水平,估算了可能导入量。2030年可再生能源的发电电力量估算,低位为2414亿kWh,中位为3122亿kWh,高为为3566亿kWh。若2030年的总发电量约为1万亿kWh,则低、中、高为在整体电源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约24%、约31%、约35%。《能源基本计划》中记载的可再生能源最低导入量为2140亿kWh,经济产业省3月10日举行的长期能源供求预测小委员会(第4次会议)提出的可再生能源可导入量为2137亿kWh,因此即使是低位也能超过这一水平。与小委员会的数值的差主要是由风力发电预测量的多少导致的。
2030年的可再生能源导入量中,光伏发电设备的容量低位为67.7GW、中位为101.9GW、高位为108.7GW。换算成发电量,低位为777亿kWh,中位为1173亿kWh,高位为1280亿kWh。与长期能源供求预测小委员会公布的光伏发电预测导入量61.4GW、700亿kWh相比,同样是低级水平也超过了小委员会的数值。
三种情况的前提条件和核电运转率情况如何?
实现光伏发电“低位”数值的前提条件,是设想在目前的设备认证量(非住宅用)中,能有约36.5GW能够建成使用(中级水平和高级水平相同)。系统稳定化对策基本以现行规则为前提,不做积极利用地区间的并网线实施广域融通,也不做需求的能动化和设置蓄电池。输出抑制每年最多实施360小时,当超过这一界限时,就不再并网。
实现光伏发电“中位”的前提条件,是在2027年之前继续以IRR(内部收益率)为4%的价格全量收购,接受新项目申请。2027年之后转为以与可避免成本相同的价格全量收购。系统稳定化对策上,在“九州”、“包括四国在内的西日本”、“东日本”和“北海道”四个地区实施广域一体运营,利用热泵热水器和纯电动汽车(EV)推动需求增加,但不设置蓄电池。如果这样仍然无法实现系统稳定,就实施无限制的输出抑制。
实现光伏发电“高位”的前提条件,是在2030年之前持续以IRR为4%的价格全量收购,接受新项目申请。系统稳定化对策上,除了在“九州、四国和西日本”、“东日本和北海道”两个地区内实施广域一体运营、推动需求增加外,还将设置蓄电池,不作输出抑制。
三种情况中的核电运转数量均参考了国际能源署(IEA)“世界能源展望2014”的新政策方案,设想核电比例为20%。
长期能源供求预测小委员会提出的可再生能源可导入量,是以东日本大地震前的核电站运转数量和设备利用率(占整体电源的约3成)为前提,以各电力公司计算的可再生能源可并网量为基础估算的。因此,虽不能与环境省的报告单纯作比较,但在要将核电构成比降至30%以下的大方向下,有很多值得参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