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以州委农工委副书记万木莲为组长的小型沼气工程项目验收组一行4人,在县农业、发改、财政、审计、纪检等单位领导的陪同下,对三穗县2014年实施的3座小型沼气工程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深入3座小型沼气工程建设地点,通过现场查看工程建设内容,逐项对照项目批复建设任务清点核实工程建设规模,了解工程实际运行情况,查阅工程建设相关档案资料,听取项目业主介绍,进行当场质询等方式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
通过现场检查,验收小组一致认为:3座小型沼气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都基本上按批复要求进行了施工建设,管理较为规范,资金使用范围、支出方式符合项目有关规定,工程整体质量较好,相关档案资料比较完整,设备运行正常,达到了项目验收条件,一致同意通过州级验收。
2014年,该县共投入24万元资金,分别在台烈镇颇洞农业园区养殖场建成100立方常温发酵小型沼气工程1座,在桐林镇捧相村养殖场建成100立方常温发酵小型沼气工程1座,在瓦寨镇白家村涛涛生猪养殖场建成50立方常温发酵小型沼气工程1座。3座工程竣工投产后,3个养殖场粪便污水得到了有效处理,沼液、沼渣得到有效利用,初步形成了“猪—沼—果、菜”等多种循环生态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