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控股宣布,七月12日与第三方就建议收购目标公司全数股权达成具法律效力的合作备忘录。初步交易作价预计介乎人民币8.5亿元至人民币11.5亿元(折合港币约10.625亿元至14.375亿元)。
根据合作备忘录,收购代价将按目标公司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之资产淨值、土地及物业重估调整及光伏发电站价值,并以1.2至1.7倍市帐率计算釐定。集团将以现金支付部分代价,而馀下代价则以发行代价股份支付。每股代价股份发行价为1.00港元,较股份停牌前最后收市价0.80港元溢价25%。收购总代价以及现金与股份支付比例仍尚待最终确定。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建造及开发光伏发电站,以及生产与销售风力和太阳能混合发电路灯,在太阳能相关领域拥有多年经验。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该公司总资产值约为人民币17.69亿元。而二零一三及二零四年度之收入总共约人民币17.50亿元。根据中国会计准则,二零一三及二零一四年度税后盈利总共约为人民币7,570万元。如是次建议收购获通过及完成,将会为集团带来即时的收入及盈利贡献。
江山控股执行董事刘文平博士表示﹕「是次建议收购是公司的重要里程碑。目标公司在建筑光伏发电站具丰富经验,将可补充和加快集团在自行开发光伏发电站方面的发展优势,并产生强大的协同效应,使集团光伏发电站装机容量加速增长。集团亦将可藉此将业务由下游的光伏发电业务,伸延至上游的光伏电站设计、採购及施工(EPC)工程业务。加上风力和太阳能混合发电路灯的产销业务,将有效分散集团的收入来源,加快本集团发展及扩大规模。」
刘博士总结道﹕「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二零一五年光伏装机目标为17,800兆瓦,较去年全年新增装机容量10,600兆瓦高近七成。集团将把握中国光伏发电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继续引入更多光伏发电站项目,为股东创造可观的回报。」
由于是次建议收购将构成非常重大收购事项,故须由股东特别大会通过决议案才正式落实。